招标详情
天津理工大学学二食堂承包经营餐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JBD-2023-C-197)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详情
天津理工大学学二食堂承包经营餐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JBD-2023-C-197)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JBD-2023-C-197)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理工大学学二食堂承包经营餐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预算金额: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理工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共三包,兼投不兼中:第1包:学二食堂一层的大厅区域食堂承包经营餐
饮服务1项;第2包:学二食堂二层的大厅及24小时餐厅区域食堂承包经营餐饮服务1项;
第3包:学二食堂三层的大厅区域食堂承包经营餐饮服务1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
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学二食堂一层的大厅区域食堂承包经营餐饮服务1项; (002)学二食堂二层的大
厅及24小时餐厅区域食堂承包经营餐饮服务1项; (003)学二食堂三层的大厅区域食堂承
包经营餐饮服务1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学二食堂一层的大厅区域食堂承包经营餐饮服务1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
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
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
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
(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要具有从事社会餐饮经营经历达5年以上经验,且社会信誉良好,并有从事高
校餐饮经营经历达2年以上经验,取得良好业绩;
(6)投标人拟派食堂负责人须具有与其餐饮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具备2年以
上高校餐饮管理工作经验;
(7)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
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
(8)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投
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学二食堂二层的大厅及24小时餐厅区域食堂承包经营餐饮服务1项)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
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
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
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
(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要具有从事社会餐饮经营经历达5年以上经验,且社会信誉良好,并有从事高
校餐饮经营经历达2年以上经验,取得良好业绩;
(6)投标人拟派食堂负责人须具有与其餐饮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具备2年以
上高校餐饮管理工作经验;
(7)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
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
(8)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投
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3学二食堂三层的大厅区域食堂承包经营餐饮服务1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
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
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
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
(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要具有从事社会餐饮经营经历达5年以上经验,且社会信誉良好,并有从事高
校餐饮经营经历达2年以上经验,取得良好业绩;
(6)投标人拟派食堂负责人须具有与其餐饮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具备2年以
上高校餐饮管理工作经验;
(7)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
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
(8)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投
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07日 09时00分到2023年06月13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
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
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财务室)。3、方式:现场现金发售,一经售
出,概不退还。4、售价:2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8日 14时00分
递交方式: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凌奥创意产业园三期南商业3号
楼3门2层201评标室1)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8日 14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凌奥创意产业园三期南商业3号
楼3门2层201评标室1)
七、其他
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第1包:陆仟元整,第2包:陆仟元整,第3包:陆仟元整,
投标人最迟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支票或电汇等非现金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交至采
购代理机,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支票退票、电汇未到账等情况,
按投标人未交纳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须标注所投项目编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天津河东支行
账号:441150100100274018
户名: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理工大学
地 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1号
联 系 人:宋老师
电 话:022-60216217
电子邮件:无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
联 系 人: 李丹丹
电 话: 022-24213608
电子邮件: zb@tjbd66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