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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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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采购服务外包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采购服务外包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13CG2023FW9985(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0220230241号)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采购服务外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妙管家农副产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大兴镇周谷堆农产品物流园1栋143-146号

成交金额:82%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采购服务外包

服务范围:为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食堂提供食材采购服务外包服务,配送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米、面、大豆油、食盐、味精、酱油、料酒、豆瓣酱、蒜蓉酱、鸡蛋、水产、鱼、鸭、牛肉、大白干子、咸菜、八角、桂皮、姜、各类蔬菜等

服务要求:新鲜、安全、来源可溯、符合相关标准,且应当响应及时。

服务时间:3年(1 1 1)

服务标准:供应商配送的食材达到合格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袁雅俐、周天妹、杨佩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价*1.2%,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收费金额:0.61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是。

(三)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四)成交供应商业绩:1.安徽港口集团芜湖有限公司,安徽港口集团芜湖有限公司食堂食材供应配送合同2.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芜湖市分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芜湖市分公司食堂食材配送合同3.中国人民解放军 94857 部队(芜湖市鸠江区),中国人民解放军94857部队生活服务中心副食品供应合同(蔬菜、水果、水产)。

(五)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芜湖市镜湖区银湖南路39号

联系方式:0553-5010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芜湖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江北新区指挥部E区1层

联系方式:151553870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萍

电 话:1515538705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