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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上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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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上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柏叶基地食堂食材供货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柏叶基地食堂食材供货商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沈阳上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沈阳市公告时间2023年06月07日 13:5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6月07日至2023年06月14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煤炭设计院院内高层5楼)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6月19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煤炭设计院院内高层5楼)开标室
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婷一、赵翠红、刘子丰
项目联系电话024-88253555、024-88901317转816
采购单位沈阳上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浑南区祝家街道柏叶基地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有库024-23452620
代理机构名称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吴婷一、赵翠红、刘子丰 024-88253555、024-88901317转816

项目概况

柏叶基地食堂食材供货商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煤炭设计院院内高层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HZX-SJNY-2023-016

项目名称:柏叶基地食堂食材供货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柏叶基地食堂食材供货商采购项目,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共招一家入围供应商。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由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3)供应商应提供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供应商有效的法人或被授权人签署的供应商廉洁从业承诺书。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7日 至 2023年06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煤炭设计院院内高层5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煤炭设计院院内高层5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1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煤炭设计院院内高层5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准备以下资料(请携带现金报名):

1、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无需提供)

4、由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应提供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有效的法人或被授权人签署的供应商廉洁从业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上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浑南区祝家街道柏叶基地

联系方式:王有库024-234526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

联系方式:吴婷一、赵翠红、刘子丰 024-88253555、024-88901317转8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婷一、赵翠红、刘子丰

电 话: 024-88253555、024-88901317转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