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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食材配送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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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2023年6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详细情况

2023年06月07日 16:17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2023年6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36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品目:
C230102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C230101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采购需求概况 :
为能更好的满足我局机关餐饮服务保障工作,拟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一家食材配送服务商,该企业须具有原材料仓储、冷链运输和全品类配送能力。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要求 所有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1.能够提供配送食品的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 2.生鲜等副食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蔬菜类必须有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3.蔬菜、水果必须保证新鲜,水产品等冷冻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 4.预包装食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5.乳制品要符合现行国家乳制品相关标准,保质期要保证近期。 6.供应商应配备中央厨房,根据采购人需要可提供盒饭、桶饭、面食等成品类食材,至少满足500人以上同时用餐需求。
预计采购时间: 2023-09
备注: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