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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欢乐谷旅游分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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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年武汉华侨城员工食堂业务外包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招标详情


采购公告

2023-2024年武汉华侨城员工食堂业务外包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 2023-2024年武汉华侨城员工食堂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1.2采购项目编号: K4403050754000608B94

1.3资金来源: 自筹

1.4采购方式: 公开竞争性谈判

1.5项目类型: 服务类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食堂概况:

(1)地理位置:武汉华侨城员工食堂位于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欢乐大道186号。

(2)餐厅面积:约1000㎡,其中,就餐区面积约800㎡,约280个餐位。

(3)用餐人数:每年12月至次年4月800-1000人/餐;每年5-11月1700-1900人/餐。

(4)供餐要求:全年365天不间断供应。早餐7:00-9:00,午餐11:00-13:00,晚餐17:00-19:30,宵夜22:00-23:00(仅部分月份开放宵夜),保证每日准时供餐(采用自选餐的消费模式,员工分时段就餐)。甲方可根据淡旺季运营时间调整前述供餐时间,乙方可在前述时间基础上增加开放时间。向园区内员工配送餐饮的时间、地点、线路等,需根据甲方确认的方案执行。

(5)场地设施: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属于甲方食堂所有的场地及现有设备设施(含就餐用具)的使用权。若需装修改造,需书面报告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并承担所有费用。

(6)消费系统:乙方需使用甲方现有的刷卡终端、消费管理系统进行餐饮服务结算,甲方有权监管和稽查。

(7)员工住宿:甲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根据乙方需求有偿提供员工宿舍,收费标准为人民币600元/间/月,水电费据实收取。

2.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2.1 采购范围:2023-2024年武汉华侨城员工食堂餐饮供应、食堂小卖铺经营(其中,小卖铺经营不纳入补贴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食材、商品、能源、人工、装修及软硬件改造(如需)、环境卫生、油烟清洗、四害消杀、第三方食品安全检测(如需)等。

2.2.2 工期要求:本项目下达中标通知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与甲方自有食堂管理团队完成场地、设备、人员交接并具备开餐条件。

2.2.3 服务期限:自2023年7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2.4 服务对象要求:本项目只允许对甲方员工或甲方允许的第三方提供餐饮服务,不得对外经营。

2.2.5 菜式及售价要求:菜单每周更新,菜式数量和品种不应低于附件1《2022年员工食堂普通、特色、自助菜单(含售价)》的标准。每周菜单提前经甲方审核后执行,不得随意减少。乙方提供的所有膳食产品、小卖铺商品及新开设点位售卖产品的定价,均需经过甲方审核后方可售卖。

2.2.6 承接员工要求:本项目下达中标通知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劳务派遣单位需与甲方指定的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并在乙方单位或指定劳务派遣单位缴纳社保,不得转入灵活用工窗口,如有退休员工,乙方负责协助员工办理相关手续。合同期限内,乙方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关系,不得降低前述员工的工资、社保、公积金、补充医疗保险、定期体检、工会福利、带薪年假等待遇(前述员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或行为规范的情形除外)。乙方每月10日前须足额、足项完成工资发放(遇节假日提前),每月15日前向甲方提供银行流水、社保证明、个税证明、补充医疗保险单、工会物资采购发票等。须经甲方同意,且在保证食堂服务品质、不降低员工现有待遇及员工本人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可将甲方转移的员工安置在乙方其他的优质项目上。甲方至多转移30名员工,年度人工成本约287万元,具体以实际转签人数为准。

3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

3.1采购人名称:武汉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欢乐谷旅游分公司

3.2采购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风景区欢乐大道欢乐谷

3.3联系人: 孙凯

3.4联系方式: 19907137767

3.5邮箱: sunkai01@chinaoct.com

4 供应商资格要求

4.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资质要求:营业执照: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单位或分支机构(分支机构需取得法人单位的唯一授权)。具有有效存续的《餐饮经营许可证》。

(2) 财务要求:无

(3) 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承揽过2个每餐用餐人数超过1000人的食堂业务外包项目(需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可遮盖敏感条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4)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商信承诺书,加盖公章)。②投标人需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包括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行贿查询),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截图需包含查询日期)。存在行贿受贿行为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③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打印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截图需包含查询日期)。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5)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拟派驻项目负责人至少具备3年以上食堂管理经验(需提供投标人与拟派驻项目负责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可遮盖敏感条款,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6) 其他要求:无。

4.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公正性;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因不良行为,被华侨城集团暂停投标资格或列为黑名单供应商的;

(11)其他:无。

4.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5 采购项目时间信息

时间要求以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线上公告为准。

6.交易平台操作注意事项

6.1采购文件获取

6.1.1报价前期准备

凡首次参加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https://octdzzc.chinaoct.com/)进行企业用户注册,按照网上的提示提交相关企业信息。

6.1.2采购文件获取

参与此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请于报价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登录后点击“确认参与”并下载采购文件及其它相关资料。

6.2响应文件递交

(1)网上递交响应文件需按照电子招采平台的要求加密,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s://octdzzc.chinaoct.com/)投标人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

6.3其他事项

供应商可查看采购文件或咨询采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