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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漯西采磋商采购-2023-18 |
2、采购项目名称:漯河市西城区阴阳赵镇初级中学学生餐厅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5月25日 |
5、评审日期:2023年06月08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Z20230024101 | 主要包括操作间设备设施、排烟系统、新风系统和餐厅制冷设备等 | 河南鑫达宾馆酒店设备有限公司 | 郑州市金水区文博东路4号楼文博雅园C单元22楼东户 | 514,600.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漯河市西城区阴阳赵镇初级中学学生餐厅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 详见清单 | 详见清单 | 1批 | 514600.00元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杨振东、张丽娜、郭民杰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执行。 |
收费金额:8,748.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各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质疑函应当包括的内容须符合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漯河市西城区阴阳赵镇初级中学 |
地址:漯河市西城区阴阳赵镇 |
联系人:刘先生 |
联系方式:0395-6817668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中文达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100号1号楼2单元6层616号 |
联系人:吕先生、万先生 |
联系方式:0395-3388606或17719136753、16639535555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吕先生 |
联系方式:0395-3388606或177191367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