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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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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餐厅物料、炊具餐具、餐饮设备及用品购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详情

河南省郑州市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餐厅物料、炊具餐具、餐饮设备及用品购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时间:2023-06-09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委托,就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餐厅物料、炊具餐具、餐饮设备及用品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编号及开标时间

1.项目名称: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餐厅物料、炊具餐具、餐饮设备及用品购置项目(本项目预算金额大于100万元)

2.招标编号:TC239103L

3.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6日09时30分

二、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网、河南中烟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内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同时发布,公示时间:2023年06月10日至2023年06月14日。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3年06月06日

评标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河南)第2评标室

四、评标结果信息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莱湘汇商贸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投标单价合计,不含税):6597.40元

供货期:根据招标人需要批次供货,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日历天内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第二中标候选人:郑州顺利宾馆酒店配套用品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投标单价合计,不含税):6821.50元

供货期:根据招标人需要批次供货,接到招标人通知后5日历天内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第三中标候选人:郑州容恩商贸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投标单价合计,不含税):6675.40元

供货期:根据招标人需要批次供货,接到招标人通知后5日历天内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平欢商贸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投标单价合计,不含税):2430.10元

供货期:根据招标人需要批次供货,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日历天内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莱湘汇商贸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投标单价合计,不含税):2498.85元

供货期:根据招标人需要批次供货,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日历天内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第三中标候选人:郑州容恩商贸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投标单价合计,不含税):2595.00元

供货期:根据招标人需要批次供货,接到招标人通知后5日历天内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三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莱湘汇商贸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投标单价合计,不含税):157703.00元

供货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含老设备拆除)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第二中标候选人:山东金佰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投标单价合计,不含税):167010.00元

供货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含老设备拆除)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第三中标候选人:郑州容恩商贸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投标单价合计,不含税):165118.00元

供货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含老设备拆除)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

地 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大街9号

联系人:万先生

电 话:/

投诉受理部门: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规范管理办公室

地 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大街9号

联系人:宁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与商务西二街交叉口新芒果大厦29层

联系人:吴渝航、白媛媛、葛相祁

电 话:/

电子邮件:/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或者质疑时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符合以下要求的视为招标人未收到异议),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必须包含但不限于: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被授权委托人提交的,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2023年0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