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为规范学院食堂大宗物资采购行为,确保蔬菜类卫生安全,保障学院师生健康与安全,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经学院食堂申请和学院领导批准,拟公开招标确定学院食堂蔬菜类定点供应商三家,供货期限预计从2023年6月起至2024年5月30日止(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欢迎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
名称: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住所地: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玉湖东路106号;法定代表人:谢志勇,学院院长。
二、项目名称
学院食堂2023年蔬菜类定点供应商项目。
三、供货目录及要求
序号 | 商品名称 | 规格 |
1 | 白萝卜 | 斤 |
2 | 百合 | 斤 |
3 | 平包 | 斤 |
4 | 本地搓菜 | 斤 |
5 | 朝天椒 | 斤 |
6 | 长茄子 | 斤 |
7 | 葱 | 斤 |
8 | 冬笋 | 斤 |
9 | 大葱 | 斤 |
10 | 大蒜条 | 斤 |
11 | 大蒜苗 | 斤 |
12 | 大蒜子 | 斤 |
13 | 大红椒 | 斤 |
14 | 大青椒 | 斤 |
15 | 地冬瓜 | 斤 |
16 | 吊冬瓜 | 斤 |
17 | 豆芽 | 斤 |
18 | 干豆 | 斤 |
19 | 高笋 | 斤 |
20 | 海带丝 | 斤 |
21 | 红椒 | 斤 |
22 | 红萝卜 | 斤 |
23 | 红薯 | 斤 |
24 | 红薯叶 | 斤 |
25 | 花菜 | 斤 |
26 | 淮山 | 斤 |
27 | 黄瓜 | 斤 |
28 | 黄芽白 | 斤 |
29 | 芥兰头 | 斤 |
30 | 金针菇 | 斤 |
31 | 韭菜 | 斤 |
32 | 韭黄 | 斤 |
33 | 空心菜 | 斤 |
34 | 苦瓜 | 斤 |
35 | 快菜 | 斤 |
36 | 螺丝椒 | 斤 |
37 | 腊芋头 | 斤 |
38 | 老姜 | 斤 |
39 | 莲藕 | 斤 |
40 | 凉薯 | 斤 |
41 | 芦笋 | 斤 |
42 | 萝卜皮 | 斤 |
43 | 毛豆子 | 斤 |
44 | 南瓜 | 斤 |
45 | 藕 | 斤 |
46 | 平菇 | 斤 |
47 | 芹菜 | 斤 |
48 | 青椒 | 斤 |
49 | 去皮玉米 | 斤 |
50 | 生菜 | 斤 |
51 | 生姜 | 斤 |
52 | 手工毛豆子 | 斤 |
53 | 酸干豆 | 斤 |
54 | 蒜条 | 斤 |
55 | 笋瓜 | 斤 |
56 | 铁包菜 | 斤 |
57 | 土豆 | 斤 |
58 | 莴笋 | 斤 |
59 | 西红柿 | 斤 |
60 | 西芹 | 斤 |
61 | 香菜 | 斤 |
62 | 鲜香菇 | 斤 |
63 | 小白菜 | 斤 |
64 | 小红椒 | 斤 |
65 | 小米椒 | 斤 |
66 | 小青椒 | 斤 |
67 | 鲜饭豆 | 斤 |
68 | 杏鲍菇 | 斤 |
69 | 烟笋 | 斤 |
70 | 腌辣椒 | 斤 |
71 | 洋葱 | 斤 |
72 | 油麦菜 | 斤 |
73 | 有机花菜 | 斤 |
74 | 玉米 | 斤 |
75 | 洋辣椒 | 斤 |
76 | 芋头 | 斤 |
77 | 圆包菜 | 斤 |
78 | 紫薯 | 斤 |
注:上表中采购总重量约为:122万斤,采购总金额约为345万,实际供货数量以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食堂实际需求量为准。
质量要求:
青菜类:鲜嫩、无老叶、无黄叶、根部切口新鲜、茎叶完整、无花斑黄叶、无腐烂现象、农药残留符合国家标准;
瓜果类:新鲜完整、外观良好、表皮不损伤、个体整齐、大小均匀、色泽正常、瓜肉坚实、无裂口、无折断、无烂斑、农药残留符合国家标准。
四、配送要求及商务条款
(一)配送要求
1.中标供应商必须于采购人通知时间按照采购人的进货清单将货物配送到指定地点,并负责装卸,装卸运输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货时随带供货清单,清单应标明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及总价,经采购人指定人员验货合格后,采购人出具收货凭证。
2.供应商供应过程中必须遵守采购人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同时,所供应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严禁劣质、变质及过期物品流入校内,如出现违法、违规问题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3.所供应货物具有“c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或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下达的日采购货物清单计划,按时按质按量送货,以确保正常运行,供应商不得以市场上没有或缺货的借口不供货或以其他货物替代,更不得出现市场有货但不供货,否则没收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终止合同,同时赔偿造成的一切损失。
5.日常配送时间及要求:采购方下达采购日清单后,中标方在每日的上午北京时间6:30至7:30之间将采购日清单内的货物送达采购方指定地点处验收。
供应商如因特殊原因(除不可抗拒的地震、洪水、冰灾等自然灾害因素除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配送的,中标方应在接到订单后2小时内及时通知采购方,并及时与采购方协商提出可行的供货方案。如因中标方原因不与采购方协商供货方案,导致不能正常供货,影响采购方正常用餐,给采购方造成的损失和社会影响,中标方承担相应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采购方有权采取应急处理方案,委托市场其他供货商应急配送,发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6.货品质量及数量及要求:中标方应保证按采购人下达的日采购货物清单计划发货。货品质量按国家标准执行,并将货品质量合格证、货物价格表随货同行,如货品发现质量问题,采购方有权要求退、换货。并扣除违约金用于弥补因退、换货给采购方正常用餐造成的影响。处第一次2000元/次,第二次5000元/次,第三次终止合同的处罚,采购方现场验收货物,当面点清货物数量,由双方签字确认,月底按实际接收货物的名称、数量及单价结算。
7.如果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冰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可能致使合同履行受阻,中标方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对以上不可抗力的预期进行提前供货,备足不可抗拒因素期间采购人所需的货物。
注:以上要求为必须满足项,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二)商务条款
1.售后服务
(1)中标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计划组织货源,按时供货,满足采购人要求,并无条件接受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食堂计量和检验。所有供应的生活物资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货物采购需求质量标准,如现场验收货物时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采购方不予验收;如已验收后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采购方有权予以退货,中标供应商必须在24小时内无条件更换,直至达到标准为止;产生退货、调换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选供应商承担。如合同供货期内累计出现三次退货或调换的情况,给予中标供应商扣除履约保证金金额1%的处罚,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货资格。
(2)中标供应商所出示的各类单据必须真实有效,不得仿造,否则立即取消供应商资格。
2.货物验收
(1)中标供应商所供应商品必须送到采购指定地点验收,经双方经办人员清点验收核对无误后,由采购方负责人签收。无验收商品,采购人一律不予以付款。
(2)验收内容包括:数量、质量等,对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提出拒收、退货、更换或补足。
(3)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中标供应商实际不具备供货条件,或所供应货物不符合条款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采购人可终止与中标供应商的合作,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在货物使用期间,根据采购人或相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检验结果,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采购人或使用单位有权向中标供应商提出索赔并要求退货或换货,中标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
3.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为5万元整人民币,在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到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帐户。
(2)若中标供应商不履行签订合同或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的,采购人将没收其全额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且最终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无息返还中标供应商。
4.付款方式
(1)货款的确定:供应商所送货物价格基准价按中标后,采购人到当地城区农产品零售市场或大型生活超市调研、询价相应种类货物零售价的平均价作为基准价,同一品种咨询3家;未能在市场调研到价格的物资品种,可参照其他学校食堂的采购价格进行配送价格核定),各种类货物的供货价格=基准价×(1-中标优惠率)。货款额根据供货价格和实际配送的合格货物量进行计算。
(2)基准价可根据市场价格变化进行调整,调整原则如下:①由于市场价格变化导致计算出的基准价上下浮动5%(含)以内,不予调整;②由于市场价格变化导致计算出的基准价上下浮动超出5%,由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调价申请,采购人在接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市场调研、询价,核审后经定价小组成员同意后方可执行调整;③采购人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市场调研、询价,发现由于市场价格变化导致计算出的基准价上下浮动超出5%,审核后经定价小组成员同意后可执行调整,并通知相关供应商。
(3)如中标供应商对采购人核定的配送价格有异议,可与采购人调研小组一同参与市场调研。
(4)支付方式:成交供应商凭相关凭据(包括:送货单、采购人出具的收货凭证、正规税务发票等)进行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26日至当月25末止。采购人每月结算一次,每月初支付上月配送的货物总价款。
5.合同供货期:预计于2023年6月开始供货,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供货期至2023年5月30日止。
6.交货时间:以采购人供货通知单上的供货时间为准。
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食堂内。
8.交货方式:现场交验货。
注:以上商务条款为必须满足项,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供应商应在招标响应文件中报出的所有货物的综合优惠率,任何有选择的优惠率将不予接受。蔬菜类优惠率必须大于或等于35%。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和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本项目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该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且包括蔬菜类产品的生产或销售经营资质。
六、投标单位参加投标需提交材料(响应文件)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供货品质、安全及服务承诺书原件;
6、供应商开标前六个月中任何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7、供应商开标前六个月中任何一个月缴纳税收证明(须提供完税凭证或税收缴款书),或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备案证明材料(可从税务网站截图打印);
8、近三年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或声明(证明从相关网站下载;声明格式自拟);
9、供应商报价表原件(格式自拟,报优惠率);
10、供应商对采购标的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的偏离情况说明(不允许负偏离;偏离情况说明格式自拟;服务要求详见本采购公告);
若缺少以上材料之一,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投标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缺少正副本或装订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上述材料开标前密封,于开标现场提交。营业执照原件可不封装,用于现场审核。材料未密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缺少正副本或装订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上述材料开标前密封,于开标现场提交。材料未密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七、投标保证金
报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于开标现场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为现金)人民币30000元。由学院财务人员在开标现场负责直接点收。投标人应按本采购公告规定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放入自备的信封内(暂不要封口,待学院财务人员清点无误后再封口并签名确认)。评标结束后,财务人员当场退还全部供应商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并签名确认。中标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之前向学院对公账户转账缴纳缴纳50000元履约保证金,合同执行完毕后凭缴款票据15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缴款账户:
开户名: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纳税人识别号:123600004913307834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安源新区支行
账 号:1504200529000168855
八、开标时间和评标办法
1、本项目无需报名,按公告要求制作标书,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开标。
2、响应文件提交及开标时间:2023年6月30日上午9:30整。迟延提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3、响应文件提交及开标地点:学院图书馆五楼资产管理处办公室。若有变更,另行通知。
4、实行综合评分法评标,确定三家中标单位。综合评标法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一。评标小组将依据符合采购要求且综合得分最高三者,推荐确定为中标单位。公示无异议后,依法签订采购合同。
5、实际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有效供应商少于五家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由采购人重新组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或经批准后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6、供应商的报价为优惠率,优惠率必须大于或等于35%。否则,报价无效。作无效响应处理。
7、供应商串通投标、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拒绝或迟延履行的,采购人有权没有收全部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8、采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学院资产管理处 邓老师 0799-7062335(微信同号18879900101)
学院食堂 邱老师 0799-7062051
9、采购监督机构及电话
学院监督检查室 肖老师 0799-7062017
学院审计处 王老师 0799-7062009
10、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附件一、食堂蔬菜配送项目评审标准
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6月9日
附件一、食堂蔬菜配送项目评审标准
条款内容 | 评审内容 | 分值 |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商务技术部分:50分 报价部分:50分 |
/ | |
报价部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点数)最高的价格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人报价得分=(投标人报价/评审基准价)×50(保留 2 位小数)。 注:“点数” 指报价下浮点数。最终结算价=控制价* (1-所报下浮点数)。(优惠率必须大于或等于35%)” |
50分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评审内容 |
分值 |
1 |
管理体系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 : 1.具有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的得4分; 2.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 评审标准: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证书认证范围包含:农副产品销售(含配送服务))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原件现场核查,未提供的不得分,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7分。
|
7分 |
2 |
相关业绩 | 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信息公布之日前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学校食堂蔬菜类定点配送项目业绩进行评分,每提供1份得2分,本项最高6分。 评审标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复印件及对应的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现场核查,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的不得分。
|
6分 |
3 |
仓储能力 | 1.根据投标人具有萍乡本地的配送场地面积进行评分:本项目满分4分,不满足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配送场地面积≥800㎡的得4分;配送场地面积≥500㎡的得3分配送场地面积≥200㎡的得2分;配送场地不足200㎡的得1分。 评审标准:提供投标人自有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盖投标人原色公章),并提供仓储场地现场照片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现场核查,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的不得分。 2.根据投标人具有萍乡本地的冷库面积进行评分:本项目满分4分,不满足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5平方米≤冷库面积<20平方米,得1分;20平方米≤冷库面积<50平方米,得3分;50平方米≤冷库面积,得4分。 评审标准:投标人提供房屋产权证、冷库购买(建设)发票、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冷库现场照片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8分 |
4 |
食品安全 | 投标人配有专业检测人员与食品安全人员情况进行评分: 1.投标人配备1名具有有效的食品检测检测员证书的人员,得3分,本项满分3分; 2.投标人配备1名具有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人员,得3分,本项满分3分; 评审标准: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有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提供近3个月(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为准)为其购买社保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上计分对同一人不重复计分,评标现场核查原件,无则不计分。 |
。
6分 |
5 |
配送方案 | 本项主要考量投标人对星级酒店食材的配送方案,包括运输计划、流程控制、质量管理、食材数量及种类管理、食品安全管理、送货时间、验货标准等进行综合评价: 优:投标人的投标方案详细、全面,方案较为优越,得9分; 良:投标人的投标方案能满足项目要求,投标方案良好,得6分; 中:投标人的投标方案基本满足项目要求,投标方案一般,得3 分; 差:投标人的投标方案无法满足项目要求,投标方案不可行,得0分。 评审标准:投标人提供的配送方案,未提供配送方案的不得分。
|
9分 |
6 |
质量承诺 | 根据投标人承诺的配送货物的标准、合格率及利用率、退换货及特殊情况下的应急保障等进行评价打分: 优:质量保证措施全面、科学合理、实施方法可行性高,得9分; 良:服务标准及质量保证措施较为全面合理、实施方法可行,得6分; 中:服务标准及质量保证措施一般、实施方法一般,得3分; 差:服务标准及质量保证措施不合理、实施方法不可行,得0分。 评分标准:投标人提供的供服务标准及质量保证措施,未提供服务标准及质量保证措施的不得分。 |
9分 |
7 |
运营保障 | 1、投标人承诺为招标人提供配送厢式货车车辆的得3分,不提供承诺不得分。 2、投标人自有货车的每辆得1分,近三年以来租用至今的,每辆得0.5分。最多计2辆车,本项满分为2分。 评分标准:提供在交通部门登记的车辆行驶证原件。自有车辆所有人须和投标人或法人代表名称一致,否则不计分,租用车辆的需要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以及近三年内任何一年的租赁费用付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