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湖北泉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咸宁市纪委监委镜湖工作中心的委托,对其镜湖工作中心崇阳分中心食材、物资采购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概况1、项目编号:HBQS-2023ZC-009
2、项目名称:镜湖工作中心崇阳分中心食材、物资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3、最高限价:投标人在合同执行期间所有配送商品的供货价格须低于同期市场价格。
4、项目内容及需求:镜湖工作中心崇阳分中心食材、物资采购。本次采购按折扣率报价。(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项目的内容及要求)
5、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若中标人满足采购人需求,服务周到、满意,可续签最多2年。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自己生产的,提供《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非自己生产的企业投标人提供本企业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8、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天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9、本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则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6日(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30— 11:30,下午3:00—5:0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300),售后不退。
2、报名地点:湖北泉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宁市咸宁大道39号国际大厦A座十九层。)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时须携带:①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②本章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提到的资格证明材料。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进行报名。
四、投标文件递交1、开始时间:2023 年7月3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 年7月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泉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宁市咸宁大道39号国际大厦A座十九层。)
五、公告发布期限及发布媒体1、公告发布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2、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咸宁市纪委监委镜湖工作中心
联系人:熊科长
联系方式:1532782800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泉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国际大厦 A 座 19 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1998660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