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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州县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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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州县消防救援大队凤城路消防救援站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泽州县消防救援大队委托山西广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泽州县消防救援大队凤城路消防救援站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项目组织谈判采购,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泽州县消防救援大队凤城路消防救援站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概况:为进一步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切实把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政府专职消防队文员生活上的关心落到实处,满足凤城路消防救援站饮膳食、营养均衡的饮食需要,对凤城路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进行招标。

二、采购范围:本项目的主、副食配送及相关服务,具体送内容以实际需求为准。

三、参与报价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情况;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2.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备的人员、设备、资金、配送、供货等服务能力;

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5.供应商须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6.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购买谈判采购文件须准备的资料: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6月12日9 时00分至2023年6月14日17时00分,在太原市小店区南中环街企联大厦东区2401室获取采购文件。

4.2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下述加盖公章资料两套及原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②如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③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经办人身份证;④提供报名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意一次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凭证及前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社会保险金凭证;⑤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⑥“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及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查询页;

4.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址详见采购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西广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南中环街企联大厦东区2401室

联 系 人:席丽凤、王涛、武旗扬、刘方、梁长仙

电 话:18835153149

采购人:泽州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地址:山西省晋城市城区凤城路192号

联系人:延浩

联系电话:18835613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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