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平遥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平遥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食堂招租
平遥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食堂招租

招标详情

平遥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食堂招租
发布时间:2023-06-13 11:26:58
项目名称 平遥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食堂招租
项目编号 JZCQJY2023108 项目类别 资产租赁
转让方名称 平遥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转让方代码 11140831MB1758745J
转让方类别 法人 转让方角色 出让人
公告期限 5个工作日 公告日期 2023-06-14 2023-06-20 17:00
交易方式 竞价 是否自动延期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 在交易机构网站公告的链接 http://ggzy.sxjz.gov.cn
转让说明事项

一、本标的位于平遥县柳根西街行政审批大楼西北角。

二、本项目报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在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jyzt.sxzwfw.gov.cn)进行注册,主体库注册完成后办理CA数字证书(https://cert.sxca.com.cn/,联系电话:400-6530-200),凭借CA数字证书在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报名。报名方式见本平台首页-服务制度-产权交易-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系统注册及报名操作指南。

三、办理CA数字证书请咨询:

山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网址:https://cert.sxca.com.cn/,联系电话:400-6530-200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bjcasx.cn/,联系电话:400-0351-858

四、本标的项目保证金不计利息,以汇入我中心指定账户经晋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确认的时间为准。

五、本标的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六、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公告期间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踏勘以便全面了解,并严格遵守标的所在地现场踏勘有关规定;意向承租方在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参加本标的竞买,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

七、餐标要求及限价:

职工用餐参照平遥县政府机关食堂标准,实行自助餐模式,确保菜品丰富、荤素搭配、供应充足,一周以上菜品不重样(主食除外)。

午餐餐费:大厅职工不超5元,党政机关职工不超8元,非大厅和党政机关职工餐费不限,根据市场价确定。

早晚餐餐费:大厅、党政机关职工不超5元,非大厅和党政机关职工餐费不限,根据市场价确定。

八、管理要求:

在承租方遵守国家有关食堂管理规定,主动接受有关监管部门监管的基础上,尚需遵守以下管理要求:

(一)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随意暂停或停止食堂运行。

(二)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用于经营网吧、棋牌、歌厅、按摩等不适合机关单位的项目,承租人的任何经营活动不能影响本单位正常工作,不得擅自将租赁商铺分租、转租、转让、转借。在征得出租方同意的经营范围和服从出租方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可适当对外经营。

(三)承租方采取的餐费收取方式,需经出租方同意,以确保职工预存餐费的安全。

(四)产权归出租方的设施设备、场地等的维修保养由承租方承担。

(五)食堂经营所产生的水、电、气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六)承租方对食堂的用电、用气、食品、生产、消防等安全全面负责,健全安全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确保食堂运行安全。

九、意向承租方在参加网络竞价会遇到网络异常或无法出价时,请在限时竞价周期内及时联系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如未在限时竞价周期内联系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所产生的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十、承租方须在网络竞价后三个工作日内到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并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费(交易费按总成交价4%计),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要求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保证金予以扣除,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十一、本次招租项目租期为三年,原租户具有优先租赁权。

十二、现场踏勘联系人:段金宝15535426668

标的名称 平遥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食堂招租 转让底价 15000.00元/年
保证金金额 10000.00元
底价 15000.00元/年
竞价时间 2023-06-21 10:00
交易机构 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人 任先生 联系电话 0354--2034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