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3年南联郑州分公司烟道清洗项目询价公告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烟道清洗进行询价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2023年南联郑州分公司烟道清洗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3006729。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主要为南联郑州分公司进行烟道清洗服务,生产车间烟道清洗服务(配餐楼烟道、烟罩、集烟室、风机、油烟净化器、篦子等排烟全系统清洗),4次/年。本项目预算金额约人民币8万元(含税)/2年;中选供应商1家。考虑到零星新增,每次清洗明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明细。
| 东热厨房 | 西热厨房 | 清真厨房 | 员工厨房 | 馅饼间 | 烘烤箱 | 新建部分 | 合计 | 含税单价限价(元人民币)/次
| 清洗次数 |
烟道 | 10米 | 10米 | 10米 | 10米 | 10米 | 10米 | 10米 | 70米 | 10000 | 8次 |
烟罩(含隔油网,烘烤箱除外) | 10米 | 10米 | 6米 | 6米 | 6米 | 2米 | 15米 | 55米 | ||
集烟室 | 10米 | 10米 | 6米 | 6米 | 6米 | 2米 | 15米 | 55米 | ||
风机 | 1台 | 1台 | 1台 | 1台 | 1台 | 1台 | 1台 | 7台 | ||
净化器 | 1台 | 1台 | 1台 | 1台 | 1台 | 0台 | 1台 | 6台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最高单价限价金额和最高总价限价金额,是用户单位根据2022年实际使用量和2023年核准的预算金额核算所得,最终结算应以具体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3、 踏勘时间:2023年6月19日9:30-11:00,联系人:孟先生,0371-68518361,统一踏勘,逾期不候。踏勘地点:南联郑州分公司
4、总报价≦该项目预算金额80000元,总报价=含税单价报价*8,含税单价报价可保留两位小数; 超过限价的报价将作为无效报价,所报价格包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费用。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1 | 烟道清洗 | 上门至采购人地址 | 每年4次,2年,具体时间以双方协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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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2.2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2.3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报价须知》中第1.3.5的规定,以及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价(采购)。
2.5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6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2年内(2021年6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7其他要求: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国家税务部门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证明、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2022年6月1日至今(任一天)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上该发票的检验截图(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价(采购)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报价无效;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询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询价文件时间:2023年6月14日8时30分至2023年6月18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选择项目下载询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3.2 询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网上文件的获取步骤:
①第一步:网上注册(已在“南航”完成注册用户,可跳过此步骤。)
登陆中国南方航空(https://csbidding.csair.com),在“供应商注册”入口,申请注册。注册资料填写完毕后,请耐心等待注册管理员审核(注册指引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jwtjd/69535.htm)。只有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才能参加网上询价等操作。尽量在下载文件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注册审核。
企业注册需上传扫描件资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营业执照,加盖公章。证件上没有显示注册资金的,需同时附上工商官网查询页面截图);
2、基本账户开户证书(加盖公章);
3、纳税人证明材料(如是一般纳税人,请提供税务局官网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打印加盖公章上传)。
②第二步:下载采购文件
注册经过审核通过后,点击左侧快捷菜单“投标管理”-“文件管理”菜单,进入采购文件下载页面,并完成询价文件下载。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9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地址:郑州新郑国际机场迎宾大道17号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仓储部
邮编:451162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女士,0371-68518271
EMAIL: liff@csair.com
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郑州新郑国际机场迎宾大道17号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仓储部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1-68518271
如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郑州新郑国际机场迎宾大道17号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新郑市迎宾大道17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68518562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48小时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前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24小时前前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