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永阳院区)食堂外包服务项目分散采购磋商公告
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永阳院区)食堂外包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具有相应服务能力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启东市人民东路78号
联系人:秦卫
联系电话:0513-83313036/83316106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启东市南苑西路1168号国动产业园2号楼402室
联系人:邱燕梅
联系方法:0513-83248588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最高限价:
项目名称: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永阳院区)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本次磋商单价最高限价:病人18元/天,医护值班人员20元/顿。低于招标人设定的单价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高于或等于单价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三、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一部分中“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企业经营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履约情况: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6.拒绝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自本招标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在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上自行下载标书。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须自行从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下载。磋商文件工本费每套100元,无论是否中标,均不退还工本费。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6日14: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6日14: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启东市南苑西路1168号国动产业园2号楼402室)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接收地点: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原件无需提交)邮寄(只接收顺丰)至规定接收地点。请各潜在投标人充分考虑天气、快递速度、路程等因素,不接受到付。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接收地点:2023年06月26日14:30前寄达(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接收地点: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启东市南苑西路1168号国动产业园2号楼402室),接收联系人:邱燕梅,联系电话:15950835957。
(3)招标文件售价:100元(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邮寄),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
友情提醒:拒绝接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寄达(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的投标文件,上述情况各潜在投标人充分考虑相关因素,不得就此提出任何异议。
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3年06月13日
附:磋商文件
启东市政府采购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磋商文件正文;
第二部分、附件-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磋商文件正文
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永阳院区)食堂外包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具有相应服务能力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供应商须知:
(一)磋商文件的阅读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必须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的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二)磋商文件的修改
1.采购人可对磋商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并在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上予以发布。
2.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
3.若采购人认为需要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在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上予以发布。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签署、提交
1.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份正本2份副本。
2.投标文件统一采用顺丰快递方式提交(不得采用到付方式)。
3.磋商响应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打印并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并应在磋商响应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4.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分三包密封,一包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一包商务技术标、一包价格标(每包内含相应文件正副本);投标人必须将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标,价格标分开封装。
5.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磋商响应文件名称(如:“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标”、“价格标”)。
6.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均应加盖供应商印章。
7.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装订密封及加写标记,将作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理。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盖章要求
1.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
2.磋商响应文件如有修改、行间内插字和增删,修改处应由供应商加盖供应商的印章。
3. 投标文件均需打印并装订成册,签字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如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五)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供应商应于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送至指定的投标地点,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如出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或者在评审期间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3.采购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
(六)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供应商必须将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并密封后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在封套上标明“修改磋商响应文件”和“开标时启封”字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予以接收,但不退换磋商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二、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磋商响应承诺书(按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附件一格式填写);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附件二格式填写);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无论法定代表人是否亲自参加投标均需提供本项材料);
4.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按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附件三格式填写)。
注意: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报价要求;
(一)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磋商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磋商响应文件由资格、资信证明、商务技术标、价格标组成。
1. 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详见本标书第一部分“磋商文件正文”中 第二条“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要求。
2.商务技术标
供应商应根据本标书“磋商文件正文”中 第五条“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仔细阅读并在理解的基础上结合本项目商务技术标评标办法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注:①商务技术标所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导致商务技术标对应的评分项不得分。②为方便评委评审,请供应商严格按评审办法中所涉及的事项顺序进行编制,可以补充相关材料。
3.价格标
(1)磋商响应报价表(按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附件四填写)。
(2)最终报价一览表(按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附件五填写)。
(3)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按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附件六格式填写)。
(二)投标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2.供应商应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应对本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本次磋商单价报价包括以下费用:完成本项目规定服务范围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其应包括人员费用(含工资、福利、加班费用等)、管理费用(1.5万元/年)、交通费、材料费、维修费、税金、招标代理费(12500元)、专家评委费(按实计取)、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现场环境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因素,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3.除本标书“磋商文件正文”中 第五条“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磋商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人均将予以拒绝。
4.磋商报价应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投标报价,采购人均将予以拒绝。
5.磋商报价中的计价一律采用人民币。大写与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
6.最低投标价不能作为本次招标采购的中标保证。
(三)磋商保证金
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免收投标保证金。
四、采购项目最高限价:详见磋商公告。
五、项目具体服务需求说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永阳院区)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供应商负责为职工及实习生、进修生、体检人员、住院病人及陪客家属供应餐饮服务及住院病员特殊营养治疗饮食加工制作服务。
2、医院情况:医院现有职工(包括临时员工)70多人,精神病床位230张。每天就餐人员数量由供应商自行调研考虑。
(二)服务周期:
(1)本次招标服务期限暂按一年计算(若第一医疗集团对外包服务实行统一采购,本合同无条件终止),在此期限内成交供应商须按合同规定向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提供上述服务。
(2)如成交供应商须在本次招标年度中实施情况良好,经采购人同意,资金落实的情况下,之后的一个年度将参照本次中标结果执行,价格保持本次年度中标价不变,合同一年一签。
(3)供应商为采购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的劳动、人事关系应归属承包方,供应商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及劳动法的有关政策为服务人员办理缴纳养老、失业、医疗等各项社保。合同期内如遇政府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新标准与旧标准之间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支付相应增加费用。供应商为采购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在合同期内如发生因工负伤、致残、疾病、死亡等各类劳动仲裁事宜均与采购人无关。
(三)服务质量要求:食堂餐饮服务必须完全达到《食品安全法》规定要求,食品卫生合格率达100%。满足采购人考核要求,若在实施过程中供应商不按合同履行相应职责,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四)服务地点: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永阳院区),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五)对供应商的要求
1、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县部门有关医院食堂管理相关文件要求,保证其经营行为合法有效。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并接受医院的日常监督、检查与考核管理。
2、对住院病人及陪客提供每日三餐服务;住院病人特殊营养治疗饮食加工制作服务;所有病区的点餐、送餐工作;医院职工值班用餐的配餐工作及特殊情况(加班等)时的送餐工作。
(1)食堂菜单:
日期 | 早餐 | 午餐 | 晚餐 |
1日 | 榨菜炒鸡蛋 | 红烧狮子头 | 红烧蛋饺子 |
2日 | 咸瓜炒鸡蛋 | 盐水对虾(4个/人) | 奥尔良肉肠 |
3日 | 雪菜炒鸡蛋 | 油炸茶干烧肉块 | 油炸鳕鱼排 |
4日 | 包瓜炒鸡蛋 | 咸蛋(2个/人) | 红烧鸭翅根 |
5日 | 榨菜炒鸡蛋 | 青椒丝茶干丝炒鱿鱼 | 红烧土灶鸡蛋饼 |
6日 | 咸瓜炒鸡蛋 | 红烧大鸡腿 | 清蒸川香鸭脯肉 |
7日 | 雪菜炒鸡蛋 | 芋头烧肉块 | 油炸面线虾 |
8日 | 榨菜炒鸡蛋 | 黄瓜片红萝卜片黑木耳炒虾仁 | 清蒸咸鸭边腿 |
9日 | 咸瓜炒鸡蛋 | 韭菜末鸡蛋炒银鱼 | 红烧百叶包(2个/人) |
10日 | 雪菜炒鸡蛋 | 红烧大排 | 红烧福袋 |
11日 | 包瓜炒鸡蛋 | 土豆烧鸡块 | 红烧小仓片鱼 |
12日 | 榨菜炒鸡蛋 | 油炸文蛤饼(2个/人) | 红烧油豆腐扣肉(2个/人) |
13日 | 咸瓜炒鸡蛋 | 生菜片茶干片红萝卜片炒肉片 | 清蒸腊鸭腿 |
14日 | 雪菜炒鸡蛋 | 百叶结烧肉块 | 红烧蛋饺子 |
15日 | 包瓜炒鸡蛋 | 雪菜烧大肠 | 红烧青条鱼(1条/人) |
备注: 1.常用煮汤蔬菜种类:菠菜、小鸡毛菜、杭白菜、平菇、娃娃菜、紫菜、包心菜、有机花菜、小油珍菇、茜茜、玻璃生菜叶、莴苣、茭白、芋头、土豆、冬瓜、西红柿、茄子、大蒜叶、黄豆芽、绿豆芽、大白菜、大青菜、雪菜、青豆等。(根据市场供应情况滚动采买) 2.菜单含大米、油、调味品等全部主辅食材。 3.菜单每半个月滚动一次。 |
(2)每天的实际就餐人数由供应商自行调研考虑。供应商在承包期内实行自主管理、自负盈亏,但不得将食堂经营管理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转包、转租等。
3、投标人在近3年餐饮经营中信誉良好、遵纪守法、诚信明礼,无食品中毒、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需当地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供近两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证明);
4、膳食采购由供应商自主采购,医院的工会、后勤科、营养科、财务科共同监审,参与指导,必须保证:
(1)建立原材料入出库登记台账制度,除特殊农产品外,基本用品必须通过正规渠道采购,并留有可以追溯的账、物、票;按照相关要求实行索证制度,以保证质量。
(2)采购的食品原料,包括大米、食用油品(非转基因)、调味品、鱼肉类、蔬菜类等来源需从大型超市、时蔬基地、原厂家或经销商等正规渠道采购合格产品。做到每餐饭菜留样48小时。
5、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1)地沟油、工业盐、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6、按上级部门文件和等级医院复评中的规范和要求,做好相关工作,规范台账记录。
7、人员管理:
人员组成如下(本项目人员配备不得少于8人,单项人员配备不得少于此项人员组成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主厨1人、厨工2人、窗口人员1人,配餐员1人,勤杂工2人,共8人。
(1)成交供应商所有用工都须按《食品安全法》等规定定期进行体检、办理健康证明后才能进入食堂工作,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到采购人处备案。
(2)从业人员持证、挂牌上岗,着装规范,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从业人员要服务规范、文明用语,工作期间员工不得嬉笑打闹、发生口角。
8、场地及用具使用:
(1)食堂现状:建筑总面积约 650 ㎡。医院负责水、电、气三通开通。
(2)承包方必须一年365天每天三餐供应。院方向承包方提供厨房场地及设备的使用权。提供的资产应正常合理使用,不得转让、转卖、出借、改拆,并保证承包经营结束时资产移交验收完好、合格。对非正常损坏的资产由承包方予以修复或按建造安装价、采购价赔偿。
(3)合同期内,食堂内的厨房设备、餐具等设施设备由采购人出资负责添置,发生的一切维修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遇厨房设备无法维修,确需更换的,由采购单位负责。成交供应商自行添置的相关设备在退出经营时,自行搬走,不结算残余值。
(4)所有装潢和改造项目,需报备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9、菜品价格
以启东市物价局官网民生价格为采购指导价,菜品价格不得高于医院周边同类菜品价格,毛利率控制在30%以内。
(六)费用
1、管理费(1.5万元/年)、水电费、维修费、招标代理费(12500元)、专家评委费(按实计取)、检查考核扣款等涉及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其员工的食宿、工资、国家法律或地方法规所要求征收的税金、保险、福利和其它费用,由此产生的赔偿、法律等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
3、由于成交供应商或其员工在提供服务过程中的疏忽或过失行为给采购人和所服务的对象造成事故或损害的法律责任、赔偿责任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
4、成交供应商承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劳资纠纷、员工人身伤害等,全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并依法承担责任。
5、油烟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泔水等废弃物由成交供应商统一处理,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成交供应商合同期内财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七)考核、监督管理与奖惩
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的原材料采购、品种、价格、餐饮质量、卫生要求及安全等工作实施全过程检査、监督和管理指导。成交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采购人每月定期与不定期考核,检查。
1、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将每月进行一次食堂工作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职责、服务、质量及满意度调查。满意度问卷调查考核,双方约定综合满意率90%为中标人的服务工作目标;当综合满意率≤80%时,每降低1%扣500元;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限期整改;连续三次综合满意率<80%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本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不承担由此带来的赔偿责任。如综合满意率为90%以上,每升高1%,医院奖励100元。
2、因成交供应商组织保障不力造成误餐,影响病人及工作人员就餐,每发生一次扣5000元。
3、由于成交供应商或其员工在提供服务过程中遭到投诉,经采购人核查后确系成交供应商责任的,每起扣500元,每季度投诉3次以上,限期进行整改并加倍扣款,发生6次以上有效投诉的,医院有权终止合同。
4、成交供应商不准以任何形式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转包或分包或出租、转租,否则按违约处理,医院有权终止合同。
5、成交供应商必须配合医院完成创文创卫等中心工作,做好创建等级医院的台账并按医院内部考核方案纳入医院整体管理,对于三次督查仍执行不到位的,医院有权终止合同。
6、抽查评价饮食产品的质量,对违规行为予以处罚;监督成交供应商的服务品种和价格、食堂的卫生安全工作,对违规行为予以100元/起扣款。
7、采购人将不定期的对人员上岗情况进行考核,发现无证上岗,对违规行为予以每人500元扣款,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8、发现其他违规行为的,对违规行为予以200元/起扣款,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八)服务期限要求
(1)本项目预算为一年度的预算,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本项目根据采购结果,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未获得预算批复或因政策变化采购需求取消,则经采购人书面通知供应商后,合同到期终止不再续签,或受疫情等不可抗力的影响,次年预算压减,采购人也将根据新的预算重新采购,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2)服务期一年,实行一年一续签合同的办法,采购人有权单方决定是否续签后一年度合同(成交供应商履约情况良好、每月考核达标的,可视情况续签合同)。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达到合同所要求履行条件之一的,则采购人有权在委托期限内随时终止合同。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履约期间出现提前终止合同情形之一的,则采购人有权在委托期内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3)提前终止合同情形
①成交供应商理应按照《劳动合同法》为所有员工按时发放基本工资(不低于国家政策性规定)、定额缴纳相关五险;如未能按政策规定实施而产生劳资纠纷,且不能妥善整改解决直接影响服务质量的。
②如因食堂内部管理不善,无法保证提供规定的伙食标准。
③职工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强烈不满,严重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的开展。
④不服从采购人监管,服务态度恶劣,多次提出问题未及时整改。
⑤不履行合同条款,有严重违法经营行为或严重违反食品卫生法和违反招标人有关规定。
⑥出现食物中毒现象及安全生产事故。
⑦上级主管部门检查中发现日常经营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须停止营业的。
⑧使用“地沟油”、“死猪肉”包括“死鸡”、“死鸭”等伪劣食材。
⑨出现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所致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⑩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发生火灾等安全生产事件。
⑾进行任何分包、转包、出租、转租等方式。
⑿考核得分连续三次综合满意率<80%。
⒀每季度发生6次以上有效投诉的。
(九)其他要求:
(1)每餐饭菜必须在就餐前10分钟准备好。加工后的饭菜根据季节要注意保热、保洁。
(2)就餐期间食堂内部事务统一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协调。主厨要根据就餐情况及时调配饭菜,如有饭菜不足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供应。
(3)餐后对餐桌、厨具、餐具进行清洗和消毒,并分类放在固定位置;对厨房、餐厅进行打扫、冲洗;对剩余饭菜进行适当处理。
(4)对餐厅各项管理制度及服务标准公示,并张贴在餐厅明显位置。
(5)服务人员主动做好引导及清理工作。
六、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采购资金的支付时间、条件:
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缴纳管理费(1.5万元/年);于每月10日之前,向招标人缴纳水电费、设备维修费、相关物业费、检查考核扣款。
七、评标方法和投标无效情形: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商务技术部分评审结束后进入最后报价环节,最后报价将作为评审价。最后报价填报通知后,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30分钟内提交最后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作无效响应处理。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只有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供应商商务技术部分和价格部分的合计分值,为该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前三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评委在认真审阅响应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各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独立评判,不得统一打分。
(一)采购人(代表)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
供应商资格不合格的,其响应文件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
(二)磋商小组对符合资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将被判为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
(三)商务技术分:70分
各供应商得分为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审标准 | |
1
| 综合实力 | 5分 | 投标人具有资信等级证书,“AAA资信等级证书”得1分,“AA资信等级证书”得0.5分。 注:提供资信等级证书复印件。 | |
1.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1分) 2.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分) 3.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分) 4.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分) 注:上述认证证书必须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可查,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在此网站上查验的截图及证书复印件,否则对应评分项不得分。 | ||||
2 | 团队人员组成
| 5分 | 拟派厨师具有三级及以上厨师证(人社部颁发)得3分,四级厨师证得1.5分,本项最高3分; | |
拟派服务员,有六个月及以上服务员工作经验有一个得0.5分,最多得2分; 注: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工作简历证明资料(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 ||||
3 | 服务方案 | 55分 | 经营服务方案 (15分) | 与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内容有关的总体响应与经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服务理念、思路、模式;管理办法;操作流程;服务标准;实施细则;规则制度;安全措施、成本控制等。 1.服务方案与采购人需求完全相符合,经营服务模式设计周全、先进、有新意,能满足不同就餐层次的需要,方案全面性、可操作性强的得10(含)-15分; 2.服务方案与采购人需求基本相符合,经营服务模式设计周全、有新意,方案比较全面性、可操作性比较强的得5(含)-10分; 3.服务方案与采购人需求不完全相符合,方案全面性、可操作性一般的得1(含)-5分; 4.不提供的不得分。 |
食品质量、安全保障及控制方案 (15分) | 食品保温、剩余食品处理、食品留样制度齐全,有完整合理的食品质量、安全保障及控制方案。 1.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措施完整、可行性强,并有专人负责的得10(含)-15分; 2.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措施基本完整、可行,但考虑不够全面的得5(含)-10分; 3.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措施不够完善的得1(含)-5分; 4.不提供的不得分。 | |||
应急预案 (15分) | 供应商针对停水、停电,消防安全、食物中毒及生产安全等各项应急措施齐全,具备完整、规范的应急预案,并有充足的应急资源储备及较强的应急调配响应能力。 1. 餐厅各项应急预案完整、可行性强,考虑全面的得10(含)-15分; 2.餐厅各项应急预案基本完整、可行,但考虑不够全面的得5(含)-10分; 3.餐厅各项应急预案不够完善的得1(含)-5分; 4.不提供的不得分。 | |||
服务承诺及增值服务(10分) | 供应商针对食品安全、满意度、和谐用工、优质服务等方面进行承诺,同时阐述增值服务措施。 对承诺内容及增值服务措施进行综合评价,优的得 7(含)-10 分;一般的得 4(含)-7 分;较差的得 1(含)-4分。 | |||
| 类似业绩 | 5分 | 提供供应商或供应商法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经营或服务医院业绩的服务合同(包含用工协议),有一个得2.5分,最高得分5分。 注:提供有效的服务合同复印件。 | |
注:所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则作无效投标处理,中标后发现的则取消中标资格。 |
(四)价格分:30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注意: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30分钟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具体根据开标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发送至指定邮箱,最后报价不得超过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五)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分包的,对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上述同类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8、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为三星的扣2分,评价结果为二星的扣3分,评价结果为一星的扣4分。
(六)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磋商小组汇总各评委评分后,按照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
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若总得分者有相同时,则投标报价较低者排名优先,均相同时则通过抽签方式随机确定排名顺序。
(七)采购人代表宣布评审结果。
(八)投标无效情形
1.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或密封的;
2.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盖供应商印章,投标报价部分未盖章的;
3.磋商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5. 供应商属于投标禁止情形的;
6. 磋商响应文件除价格标外出现报价的;
7. 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
8. 磋商文件明确为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
八、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60天(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
十、质疑处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磋商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
4.对采购方式、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资格审查结果等应当由采购人答复的质疑,请向采购人书面提出,并由采购人负责答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见磋商公告。采购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
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
(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
(3)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在投标开标期间,供应商不得向评委询问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2.评标委员会不公布落标原因,不退还磋商响应文件。
3.在投标、评标过程中,如有供应商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其他不正当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评标。
4.履约保证金交纳要求:
4.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10万元,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应当以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4.2成交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
5.授予合同
⑴成交通知
成交结果将在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上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无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至采购人处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⑵签订合同
①磋商文件、补充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②中标人必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6.中标人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中标人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7.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第二部分 附件-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一:
磋 商 响 应 承 诺 书
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
我们已收到你们关于磋商文件,经仔细阅读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并作如下承诺:
1.愿意按照磋商文件的一切要求,参与投标。
2.我方的磋商响应文件自开标后60天内有效。
3.如果我们的磋商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义务。
4.我们愿意提供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5.我们同意你们的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6.如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愿意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如无法通过验收,采购人可对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并报相关部门予以处罚;如逾期完成合同任务,采购人可按磋商文件予以处理。
7.有关投标事项的函电,请按下列方式联系:
单位: 邮 编: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地址: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二: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或事业单位),法定地址: , 特授权 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的投标,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签名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本授权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被授权人无权转委托。
被授权人(签字):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 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在投标截止时间节点,没有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 月 日
附件四:
磋 商 响 应 报 价 表
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永阳院区)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名 称 | 投标报价 |
病 人 | 元/天 |
医护值班人员 | 元/顿 |
备注:
1.报价表须按照以上格式填写。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_年 月 日
附件五:
最终报价一览表(二次报价)
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永阳院区)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名 称 | 投标报价 |
病 人 | 元/天 |
医护值班人员 | 元/顿 |
特别提醒:现场第二次报价递交响应文件时不需要填写,在开标后填写。 |
备注:
1.报价表须按照以上格式填写。
2.本表在开标后由供应商填写完成,原件扫描或拍照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工作人员公布的指定邮箱。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_年 月 日
附件六:
格式一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 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 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备注: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格式二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 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 期:
格式三 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格式自拟)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附件七: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