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404052023CCS0002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治市屯留区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大院食堂承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供应商须知、保证金 | 响应保证金的形式:采用银行汇款 磋商文件中需装订汇票存根或银行转账通知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银行基本帐户递交 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银行帐户退还 响应保证金注入下列账户: 开户单位:山西旺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山西屯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府东街支行 帐号:479411010300000006556 要求:打款时标注项目编号或项目简称 响应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5000 元。 注:供应商采用银行汇款时,请务必在汇款单位附加信息及用途栏注明项 目名称(可简称)或项目编号,否则,您的汇款我公司财务将无法确认, 无法及时退还您的响应保证金。 | 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保证金应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汇出。 磋商文件中需装订汇票存根或银行转账通知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银行基本帐户递交 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银行帐户退还 响应保证金注入下列账户: 开户单位:山西旺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山西屯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府东街支行 帐号:479411010300000006556 要求:打款时标注项目编号或项目简称 响应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5000元。 注:供应商采用银行汇款时,请务必在汇款单位附加信息及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可简称)或项目编号,否则,您的汇款我公司财务将无法确认,无法及时退还您的响应保证金。 |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06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治市屯留区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屯留区麟绛东大街051号
联系方式:0355-75220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山西旺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屯留县麟绛东大街103号
联系方式:0355-75220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敏
电 话:0355-75220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信息:
屯留区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府食堂餐饮经营服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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