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受舟山市公安局新城分局 委托,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就舟山市公安局新城分局食堂物资配送采购项目 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SJY2023-CG-095#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委托单位:舟山市公安局新城分局
四、招标代理单位: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五、项目内容:项目总预算约2700000元,食材配送包括:肉类、蔬菜类、水果类、水产类、禽蛋类及其它农副产品类、其他类(干货类、调料类、粮油类、冰冻类、熟食类、豆制品类、牛奶类和早点类)等。配送范围包括:分局机关(千岛街道海宇道298号)、巡特警大队(千岛街道临城工业园区5道)、临城派出所(临城街道翁山路42号)、千岛派出所(千岛街道海力生路88号)。
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采购地点:舟山市本岛。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6日,8:3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定沈路586号建设大厦D座11楼1106代理部。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进行报名登记(未进行报名登记的投标无效):
1、经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招标文件购买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3年7月12日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按要求进行密封送交到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定沈路586号建设大厦D座11楼1107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7月12日9时00分在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定沈路586号建设大厦D座11楼1107会议室,投标人可以派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出席。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舟山市公安局新城分局
联系人:贾主任
联系电话:0580-8177033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定沈路586号建设大厦D座11楼
传真:0580-2615853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晓梦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2608985
质疑联系人:陈萍
质疑联系方式:0580-2615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