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配餐公司揭阳地区陆地后勤业务外包(短期)专有协议-20230619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配餐公司揭阳地区陆地后勤业务外包(短期)专有协议-20230619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配餐公司揭阳地区陆地后勤业务外包(短期)专有协议 |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 2023-06 | 1.服务时间要求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配餐服务分公司及由其管理的子分公司就揭阳地区陆地后勤业务外包项目进行业务外包(短期)。合同形式为费率合同,合同期6个月,要求于2023年7月2日完全入场提供服务,服务至2023年12月31日为止。如因应答人7月2日后无法提供服务,需承担相关的所有损失(应答人应提供承诺书)。 2.营业执照要求 A、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B、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3.体系要求 (1)应答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体系证书认证范围包含餐饮服务类或物业管理服务类或后勤综合服务类内容; 4.既往业绩要求 (1)应答人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具有1项结算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以下任意一种类型的服务业绩:1)物业服务业绩;2)餐饮服务业绩;3)包含物业服务或餐饮服务的综合管理服务业绩; 4.自有人员要求 应答人自有社保人数≥5人,应答时提供截止日期前近三个月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须与应答人名称一致)。 5.客户群要求 应答人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应答时提供海油外业绩合同扫描件(需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 6.实缴注册资金要求 应答人实缴注册资本金不能为零,应答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信誉要求 A、应答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B、近三年(2019年-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查询网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C、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D、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E、应答人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应答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F、应答人应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其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 G、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应答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H、应答人承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8.应答人或应答人所提供的第三方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信息系统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2)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3)被采购人所属单位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4)应答人未在系统中领购询价文件; (5)询价文件中规定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国家强制产品认证等相关否决事项,应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 (6)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7)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 请有意向供应商反馈时按照“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按要求顺序扫描生成PDF文件加挂系统中。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3年06月19日)至(2023年06月27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本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2023年06月19日
附件1: 采办计划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