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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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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SZCG2023082-重1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宿州市御品缘餐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西关街道东坪路134-135号

中标(成交)金额:639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二次)

服务范围:配备9名工作人员 (厨师3人、服务员6人) ,负责宿州市消防救援 支队食堂日常的食材加工和餐饮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食材验收、清洗、加工、烹饪、分装、餐具和场地清洁等相关服务工作) 。

服务要求: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365日历天。本合同到期且采购人考核合格后,按有关规 定且资金落实的情况下,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每次续签期为1年,最多续签2次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淳莨惠(组长),谷妮娜,郭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按照代理合同执行,招标代理费用:1.6 万元 (含专家评审费) ,由采购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中正丰华工程项目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 (异议) ,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埇桥区元一新天地 B1 栋 16 楼,联系方式:13083029239。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宿州市财政局采购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 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 (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需有委托授权书) 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拂晓大道665号

联系方式:18255727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中正丰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元一新天地B1栋16楼

联系方式:130830292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雪洁

电 话:13083029239





附件
  • 消防支队成交公告.pdf
  • 成交供应商公示材料(包含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消防救援食堂二次招标文件.pdf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