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普县人民医院
职工食堂、营养食堂、分院食堂公开招标
因我院原食堂承包合同到期,分院即将正式运行。经研究决定,对院内两家食堂及分院一家食堂进行公开招标。为使招标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特制定本招标公告。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法人及个体工商户前来报名。请认真阅读本招标公告,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一、招标内容 (一)项目名称:泽普县人民医院职工食堂、营养食堂、分院食堂公开招标。 (二)公告时间:2023年6月20日-2023年6月27日。 (三)食堂基本情况:
(四)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15599885345。 (五)开标地点:泽普县人民医院四号楼4楼党建室。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不设起拍价,价高者得。 (七)租赁期限:一年。 (八)水、电、气、物业费由中标企业自理,我院现有食堂设施可由中标人使用,损坏须自行维修,不足之处自行补充。详情见附件。分院食堂所有设施由中标企业自行准备,分院食堂基本情况可现场查。 (九)开标时间:资格审查通过后统一通知。 二、招标要求 (一)必须遵从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行业相关管理规定、泽普县人民医院院感卫生管理规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其他医院相关管理规定。 (二)转租、转包限制:不允许转租、转包。 (三)所有菜品价格须同医院协商后方可执行。 (四)报名者不可同时承租两家食堂,确定中标一家食堂后不得参与另一家食堂的报价。 (五)其他未尽事宜,中标后双方协商解决。 三、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提供合法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三)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须承诺近三年内所经营或管理的食堂没有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承诺书加盖公章。需提供《信用中国》的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若有虚假之处,招租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三)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四)承租人须承诺中标后在院方要求时间内办理该项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费用由承租人负责。 (五)从业人员须持有餐饮行业健康证明。 四、资质审核 时间:2023年6月20日-2023年6月27日 地点:泽普县人民医院4号路4楼招标采购办 联系人:西仁阿依 18699875091 材料清单: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须承诺近3年内所经营或管理的食堂没有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承诺书加盖公章。 (五)需提供《信用中国》的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餐饮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五、退出机制 (一)所有菜品价格须同医院协商后方可执行。若员工对食堂菜品定价满意度低于60%,院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二)接受医院食堂监督员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员工对食堂的综合满意率须达到60%,不达标视为不能履行合同,院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清退。 六、本公告相关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泽普县人民医院所有 报名表:
我院《两家食堂基本情况》及分院食堂基本情况可现场查看具体情况(须与我院招标采购办对接后才能查看)。
泽普县人民医院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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