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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交通行业宣传教育中心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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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交通行业宣传教育中心食材配送单位采购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江苏省交通行业宣传教育中心食材配送单位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越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ZC-2023113

项目名称:江苏省交通行业宣传教育中心食材配送单位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80万元

最高限价:180万元

采购需求:江苏省交通行业宣传教育中心食材配送单位采购,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份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加盖供应商公章,成立不满6个月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注: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材料须加盖公章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为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若为经营型企业须提供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且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需具有自有或租赁为食品配送服务的专用冷链运输车辆(提供车辆登记证,租赁车辆还需同时提供车辆租赁协议,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不分包、不转包本项目中的内容(格式自拟,提供承诺书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绿都大道31号都荟天地城C4-508(南京越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南京越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场获取。

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7月3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绿都大道31号都荟天地城C4-508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7月3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绿都大道31号都荟天地城C4-508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勘察现场及答疑: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查,供应商可自行勘察现场或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地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2.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3.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网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交通行业宣传教育中心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东大路9号

联系人:徐工

联系方式:025-689656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越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绿都大道31号都荟天地城C4-508

项目联系人:冒工

联系方式:18021650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