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饶阳县某单位主副食品采购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饶阳县某单位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饶阳县某单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 饶阳县某单位主副食品采购项目;2.1.2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2.1.3供货地点:衡水市饶阳县。
2.2招标范围:主副食品采购及配送,主要包括蔬菜类、食用菌类、瓜、水果类、肉蛋类、奶类、饮品和各类杂粮及各种调料等。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五)本项目特定资质: 1、具备相应经营资质(食品经营许可证),配送物资符合卫生防疫要求(检验检疫合格证,具备检验检疫设备或资质);2、投标人必须在以采购人单位为中心(车程10公里范围以内)有固定的食材配送点,需提供经营场地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6-26至2023-06-30,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泰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中华南大街1588号恒大绿洲19幢写字楼)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申领方式:※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hbtyxmgl@yeah.net ,并致电招标代理机构 0318-2229688,按规定报名并缴纳招标文件费后,招标代理机构以收到投标人并按规定发送的邮件时间为准,投标人对其提供的资料及信息的准确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7-17 14:30 ,地点为 河北泰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饶阳县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泰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衡水市饶阳县 | 地址: |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 |
邮编: | / | 邮编: | 053000 |
联系人: | 麻洪瑞 | 联系人: | 李红 |
电话: | 0318-2858250 | 电话: | 13231853363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btyxmgl@yeah.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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