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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县公安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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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涟水县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淮安市涟水县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信息时间:2023-06-26

淮安市涟水县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涟水县公安局的委托,涟水县红缘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就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进行“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涟水县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AZC-2023060126-LS

项目名称:涟水县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6万元

最高限价:市场基础菜价优惠率100%

采购需求:涟水县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包括涟水县公安局训练基地食堂食材采购、办案中心食堂食材采购、交警一中队食堂食材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30.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4、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须在磋商活动前现场书面承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未提供《失信行为“双公示”承诺书》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