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2023年7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2023年7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 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1 |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2023-2025年度体检服务采购项目 | 一、总体概述: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2023-2025年度体检服务采购项目,主要负责对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全系统人员提供体检服务。二、服务要求:1.体检一年一次,中标人每年须按照体检合同约定时间提供体检服务和健康评价。2.要求在中山市有固定的体检场地,体检场地由中标人提供。3.不得将体检业务转包其他单位。4.检查项目的临床意义、适应人群、备检注意事项,中标人需用表格说明,并准备多份,以备受检者知情。体检结果必须单独封装;未征得体检人的同意,中标人不得将体检结果告诉第三人。 5.中标人须提供主检医务人员姓名、性别、年龄、职称,并附单位工作证及职业证书复印件;主检医生应为中级职称以上人员。体检时相关医务人员需挂牌上岗。6.中标人需对所有参加体检人员健康情况进行评价,编写个人体检总评报告(必须有主检医师签名和加盖公章),内容包括参检人员的基本信息、个人体检项目清单、检查结果、诊断与建议。同时提供全体参检人员各病症异常率、疾病患病的统计。特殊情况(如急性传染病、恶性肿瘤等)应立即通知采购人。7.针对老年体检人员做好安全保障措施(例如防滑倒、防寒等保障措施)。8.对体检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应及时有效处理,须设立服务质量投诉电话及服务质量征求意见表,对有关问题及时答复并采取相应改进措施。9.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在体检中心内完成,体检中心内须有清晰明确的体检引导标识牌和体检导引员。10.中标人在服务期间由于自身责任造成采购人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11.参加体检的医务人员均受过急救的专业培训,并配备有必需的急救药品、器材,保证受检者安全。中标人体检所使用医疗设备、器材、卫生材料及试剂均是通过具备医疗器械(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司采购的具备医疗器械(或药品)注册证的产品,设备、器材均按规定定期参加技术监督局的计量检查,确保体检结果的可靠性。12.中标人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所有体检涉及的设备和耗材必须按照医院相关消毒规定执行,严防交叉感染及医源感染。三、项目预算及服务期限:本项目总预算885万元,服务期限3年,每年预算295万元。 | 885.00 | 2023年7月 | 无 |
2 |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2023-2025年度基层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一、总体概述: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基层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主要负责向我局所属分局食堂供应新鲜食材,包括但不限于:瓜果类、蔬菜类、根茎类、配料类、菌藻类、加工类、鲜肉类、禽类、豆制品、水产类、干杂货类、副食品类等货物。二、服务要求:1.要求中标人需满足相应的食品生产、配送等国家规定的行业生产经营标准,能够满足基层单位食堂日常多样化的食材采购需求,同时能够满足临时急需的食材采购需求。2.要求中标人具备较高的应急能力,当发生突发情况(如自然灾害、疫情等等)造成采购人食堂不能使用及供餐时,中标人能够按相关质量、配送要求向我局提供餐饮配送服务,确保员工正常用餐。3.中标人承包及负责我局对中标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食材供货、运输、仓储保管、验收及相关服务等。三、项目预算及服务期限:总预算3245.36万元,服务期限2年,每年预算1622.68万元。四、质量要求:中标人配送供应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所有食材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有保质期限的品种,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该品种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 3245.36 | 2023年7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