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食堂食材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210700-02117
二、项目名称: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食堂食材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食堂食材项目(一标段)
供应商名称:沈阳聚全鑫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39号1-11-1
中标(成交)金额:86(%)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食堂食材项目(二标段)
供应商名称:晟之威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市泰山二路东兴小区181号东A1号
中标(成交)金额:8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食堂食材项目(一标段)
服务类
名称: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食堂食材项目(一标段)(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机关楼主、副食产品采购。食堂用主食品服务采购,内容包括大米、白面、食用油、杂粮等货物和相应货物的配送服务。 食堂用副食品服务采购,内容包括蔬菜、肉类、豆制品、蛋类、奶制品、水产类、水果、禽类、调味品、冷食、糕点、饮料、糖果蜜饯、罐头、保健食品、杂项等货物和相应货物的配送服务。
服务要求:完全按照招标文件及甲方要求进行供货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配送周期:每日一次,早6:00前完成配送;其他按需配送。采购人于前一天向供方说明所需数量和其他供货要求。供应商须应采购人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将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楼层指定地点。除发生客观不可抗力的情况外,不得延误。对于临时性釆购订单,供应商需要积极配合,按照采购人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将货品配送到指定地点。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达到验收标准,符合本项目服务标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食堂食材项目(二标段)
服务类
名称: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食堂食材项目(二标段)(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车管所主、副食产品采购(详见服务需求清单)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单位需要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符合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屹立、樊严、白丽娟、赵丽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食堂食材项目(一标段)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财库【2018】2号令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本项目一标段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为36450元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6,45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食堂食材项目(二标段)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财库【2018】2号令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二标段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为17100元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7,1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市府路62号
联系方式:0416-38603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华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延安路二段126-66号
联系方式:180416766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8041676608
十、附件
采购文件: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食堂食材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