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招标》牡丹江市宁安市第一中学校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TLH-2023-010)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宁安市第一中学校食堂委托经营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宁安市第一中学校。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1项目名称:宁安市第一中学校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2.2项目编号:TLH-2023-010
2.3资金来源:食堂经营方自筹;
2.4项目需求:
(1)人数:学校现有教职员工约285人,在校学生约3150人,住宿生约300-400人。
(2)收费标准:学生每人每天3餐,学生餐为自助餐。自主选择自愿消费。其中教职工餐费4元/餐。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其中寒暑假及国家法定假日时需听学校安排;
2.6服务地点:黑龙江省宁安市第一中学校:
2.7管理费要求:学校将收取食堂承包商每年6万元的管理费。
2.8保证金要求:中标商交食安风险保证金20万元,承包期结束后无违纪等全额退回。
2.9服务要求:学校将食堂委托投标人经营管理,投标人自负盈亏,在校方监管范围内,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享有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权利。在经营的过程中若满意度测评连续三次达不到80%且经过整改依然达不到校方及学生的满意,则校方有权无条件的解除合同。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安市第一中学校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宁安市第一中学校食堂委托经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项目招标需求相关的经营范围且注册资金1000万(含)以上,同时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承揽本项目的能力。
3.2食堂专职负责人须具有餐饮经营管理经验,掌握食品卫生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同时,具有餐饮经营管理能力,食品从业人员应掌握有关食品安全,生产安全基本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所有从事食品生产、销售、经营和管理的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
3.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近三年(2019年01月至今)信誉良好,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为准。
3.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28日09时30分到2023年07月02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
4.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06月28日至2023年07月02日,每日09时30分至16时00分提供①营业执照电子扫描件②开户许可证扫描件③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授权人身份证④资质证书扫描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8日13时30分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18日13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子受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8日13时30分
联系人:张工
电话:15810573263
邮箱:zchyzb2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