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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餐午休专项工作委员会团餐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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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深圳坪山实验学校学生校内午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餐午休管理意见》(深府办规【2018】8号文)精神,完善我校学生午餐管理机制,妥善解决我校学生午餐问题,拟向社会公开招募学生午餐配餐企业提供校内午餐服务。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采用自行采购的方式面向社会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深圳坪山实验学校学生校内午餐配送服务项目。 2.项目内容:2023-2024学年学生午餐校内配餐服务,预计在校午餐需求人数约1400人,最终以实际就餐人数为准。 3.项目类型:服务类。 4.项目资金来源:家长支付(非财政资金)。 5.项目采购控制金额:供应商根据自身的实力给出相应产品的单价,原则上单价报价区间在15元至25元/餐之间。 6.服务地点:东北师范大学深圳坪山实验学校校园内。 7.服务期限: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二、投标人资质及报名资料 1.投标人提供资料包括: ①企业介绍、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有集体用餐配送资质和饭盒制售单班限产份数)、配送中心场所面积(企业提供场地使用证明),餐饮营养师和安全管理员配置情况(企业至少需配置一名营养师和食品安全管理员,提供有效期内资质证明和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②投标人应取得配餐资质,其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主体应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集体配餐单位的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评定达到A级。 ③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不允许投标人中标后采用外包形式或类似的模式的配餐服务(需出具保证函)。 2.公司法人代表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及具有法人签名或盖章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20年6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公安部门出具证明)。 4.提供商品权威有效的质量检测报告。 5.同类项目或近两年使用证明材料复印件。 6.项目投标书(服务方案)。 7.深圳市市场监督和质量管理委员会官网无有效投诉及不良征信记录(打印企业年检信息页面)。 以上资料请按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投标资料最少提供两份)。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人 时间:2023年6月29日9:00至7月3日17:00 地点:东北师范大学深圳坪山实验学校 联系人:冷先生(家委会)18943142289 杜老师13670050060 四、开标、评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7月4日8:30(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地点:东北师范大学深圳坪山实验学校会议室2 五、招标流程 第一轮:资格初审 在不少于3家(含3家)有效投标供应商响应的情况下,以综合评分标准对投标人的每一项指标进行符合性审查、核对并汇总,如不满3家此次招标流标。配餐企业根据自身资质、经营项目饭盒制售单班生产份数、配送中心场所面积、餐饮营养配置情况、质量保证方案、安全保障措施方案、配送服务方案、售后服务、食品制作工厂与学校距离、配餐企业校外配餐成功案例以及其他具备资质认证等因素进行陈述。由学校午餐午休专项工作委员会对投标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根据综合得分的高低选出前3家作为入围现场考察对象。
第二轮:现场考察 对3家入围现场考察对象进行实地考察,主要核实核实运营情况、生产能力、食品安全状况、供餐能力、供餐距离、供餐方式、供餐价格等关键信息。考察过程中,暂不对考察情况进行讨论。
第三轮:评分表决 考察结束后,由学校午餐午休专项工作委员会综合分析投标材料及实地考察情况,进行无记名投票,确定1家中标单位,1家备选单位。投票排名(得票数最高)第一名的为中标配餐企业,投票排名第二名的为备选配餐企业。备选配餐企业在中标单位因自身原因发生安全、意外状况等因素不能供餐后自动替补供餐。 六、备案及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将中标配餐企业的信息登记表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区教育局核查配餐企业材料的资质真实性后,学校午餐午休专项工作委员会委托校方与中标企业签订配餐合同。 温馨提示:配餐企业可以拨打以下电话索取投标送审材料目录表。 联系人:冷先生(家委会)18943142289 杜老师13670050060 七、其他 未尽事宜解释权归东北师范大深圳坪山实验学校学生午餐午休专项工作委员会。 东北师范大学深圳坪山实验学校 午餐午休专项工作委员会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