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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中心卫生院(凤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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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凤桥镇中心卫生院食堂劳动服务外包项目

招标详情


一、项目简况

1、南湖区凤桥镇中心卫生院食堂预计早餐约150人,中餐约200人,晚餐约150人,食堂为招标人内部食堂,不对外营业。食堂根据相关标准建设,有食品加工区和用餐区,每日提供早餐、中餐和晚餐,全年无休。

2、服务范围:主要以套餐为主,住院病人由餐车配送至病区,单位职工在食堂用餐。

二、招标范围:食堂工作人员劳动服务外包。

三、人员核定:食堂工作人员5名(管理兼厨师1名、厨师1名、厨工3名)。

四、招标价格:30万元以内

五、招标要求及服务内容

1、食堂正常运行所需设施设备由招标人提供,中标人必须配合招标人开展食堂设计装修、食堂设备采购等相关事宜。

2、食堂水、电、煤气等能源中标人必须遵循节约使用的原则,不得浪费。招标人将监督、不定期抽查,如发现中标人出现水、电等能源浪费情况,将扣除相应金额的当月食堂服务管理费。

3、服务对象为招标人单位员工、住院病人及陪护人员,经营时间为每日早、中、晚三餐。

4、中标人对所聘员工进行管理,负责发放基本工资、福利、培训、体检等费用,中标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给相应员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包括五险一金、公众责任险和意外伤害等保险)。

5、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食堂卫生标准;员工食堂区域内卫生整洁由中标人负责。

6、招标人提供食堂售饭系统卡机,饭卡的卡金和充值由招标人管理,卡金所有权归招标人所有。

六、服务方案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1、对招标文件中所提出服务内容和有关要求的响应和承诺。

2、运营服务方案:包括食品质量控制方案、服务质量控制方案、卫生管理控制方案(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方案等)、餐厅环境管理方案、成本控制方案、操作规程控制、人员职责与管理方案、投诉处理方案、消防、治安及意外事故处理以及其他服务材料。

3、菜品要求

(1)中标人须按招标人提供的菜谱及菜品进行烹饪加工,注重色、香、味,采取相对固定餐标模式。

(2)饭粒独立成型,不粘结、不夹生、醇香可口、有嚼劲。

(3)招标人对中标人实行监督和管理,并将按照本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对中标人的违规行为进行纪录和处罚。中标人应于每月初对上月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招标人提出的意见和处罚,做出书面的说明和处理情况报告,及在下月的工作中的改善承诺。

6、食品质量要求

(1)冷菜酱制食品不含过多汤汁。

(2)冷菜切配的食品刀口细腻及均匀并搭配合理。

(3)冷菜凉拌食品汤汁适度并即时拌制。

(4)熟制后食品完整不碎及不松散。

(5)热菜供餐时保持温热。

(6)热菜食品表面无风干及水浸现象。

(7)食品即时京炒并控干过多汤汁和水分。

(8)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7、工作人员要求:

(1)中标人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统一着装,佩戴口罩、帽子,微笑服务。

(2)医院食堂管理小组每月将对中标人及工作人员进行考核,以《凤桥镇中心卫生院食堂考核办法》为依据,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员工奖励和公司管理绩效。

七、服务模式

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交承诺书投标人一旦中标,在经营过程中不转包、分包经营权,不以任何形式(含技术入股、委托经营、技术合作等)转租、转让实际经营权,不抵押、出借经营场所。实际经营中若招标人查实并认定中标人有以上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解除合同。

八、食堂管理

招标人必须配合中标人执行相关法规,做好食品的检验验收工作,把食品质量关,保证食品卫生达标,并将每天每种菜品按有关规定留样并保存。

九、合同签订

在服务期限内,招标人根据中标人的服务情况,与中标人签订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将综合员工反馈情况,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如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为期一年;如果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中止中标人服务资格。

十、食堂安全、卫生要求

(1)中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合法经营。

(2)中标人应制定食堂管理的规章制度,保障食品安全的防范措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方案,确保饮食安全。建立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责任,中标人必须与招标人签订安全责任状,按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和招标人的要求条款组织生产经营,提供安全食品,确保饮食安全。

(3)从业人员必须执行晨检制度,填写晨检记录。有患甲型和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伤寒、细菌性痢疾、化脓性或者渗出性脱屑性皮肤病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上岗前应做好个人卫生,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4)中标人应严格按照上市凭证的信息做好食品验收工作。食品贮存场所设备应保持清洁,按规定进行分类分架存放,隔墙离地以上,生熟食品分开存放

(5)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急性肠胃事件、食物中毒、火灾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所有后果均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并有权解除服务合同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6)中标人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搞好食品卫生、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做好消毒工作,把住病从口入关,严防实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加强设备维修,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7)饭菜有质量保证。食堂销售的各类主、副食品,必须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做到质高、量足、热菜、热饭,注重食品的营养搭配。

(8)环境卫生符合要求。食堂室内外清洁卫生是指内到厨房卫生,外到餐厅卫生及周边环境卫生,均由中标人负责,所有餐饮各项标准(含除四害)都应达到量化分级级标准要求。

(9)餐具清洗消毒要求。餐具清洗应专人负责要有记录。餐具清洗消毒场所应与切、配、烹调场所分开、以免食品污染。餐具消毒可采用物理消毒和化学消毒两种。物理消毒必须按“除残渣、碱水刷、净水冲、热力消”等四道工序进行,热力消毒的要求为30℃分钟。化学消毒必须按“除残渣、碱水刷、药物消、净水冲等四道工序进行,如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应达到,消毒时间为分钟。清洗消毒好的餐具应存放在保洁厨内。

(10)食品留样。每餐次的食品成品要留样。留样食品存放在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中,在专门留样冰箱里冷藏存放。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餐次、留样人员等,留样冰箱上锁管理。

十一、食堂监管

1、招标人行使对中标人餐饮服务状况的日常监管工作,依据食品安全法和合同等对中标人的服务状况及食堂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2、保证用餐正点,足量、优质。不准出售变质、变味以及剩饭菜,食堂管理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在职工中调查饭菜质量及服务情况,并将有关信息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虚心听取意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不良现象,若屡教不改将扣罚食堂服务管理费,

3、中标人服务期限内,招标人提供就餐卡消费结算系统,职工在食堂统一刷就餐卡消费,售卖窗口不得收取现金.

4、中标人必须遵守招标人的卫生管理制度、作息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等,服从招标人管理,按照食堂管理小组的要求做好供餐服务与保障。

十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司具有从事餐饮行业的经营许可证。且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不良经营行为,无食品中毒或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有综合医院食堂承包经历者优先。

十三、投标须知

1、投标者须提供承包经营方案,院方根据承包者的经营方案择期组织人员择优选定承包人;中标价组成包括公司绩效管理费10%,其余为员工工资福利保险税收等。

2、报名要求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投标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公司的税务登记证、投标公司法人给本次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投标公司法人及投标人身份证,如为复印件加盖公章);3、不接受联合报名,不允许中标后转包;4、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2023年6月29日。

十四、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地点凤桥镇中心卫生院一楼办公室。

十五、咨询电话 : 0573-83182577 联系人:俞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