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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平凉市人民检察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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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平凉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信息

招标详情

甘肃省平凉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信息
  • 交易编号:D03-12622700079265086Y-20230607-025364-7
  •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甘肃省平凉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类型:服务类项目编号:D03-12622700079265086Y-20230607-025364-7
    招标人:平凉市人民检察院招标代理机构:平凉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监督机构:平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是否重大项目:项目概算(万元):169.000000
    采购内容: 1.办公楼及区域总建筑面积18706.91平方米,其中办公楼面积为13867.04平方米,区域面积为4839.87平方米(包括硬化院落2338.11平方米,绿化面积2501.76平方米)。物业公司负责办公楼及区域的安保、给排水设备和供电设备运行维护、保洁和绿化养护、职工食堂服务等。 2.为进一步加强和保障检察院办公大楼的安全、规范性运行,物业管理需满足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要求,做到“管理无缺陷,服务无盲点”。
    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详情
    • 1
    • E6200000600023614253001
    • 169.0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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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名称: 甘肃省平凉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001 投标人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银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的资信证明,若供应商成立期限不满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企业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凭证的相关材料,免税企业须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规定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授权函(被授权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标段内容:1.办公楼及区域总建筑面积18706.91平方米,其中办公楼面积为13867.04平方米,区域面积为4839.87平方米(包括硬化院落2338.11平方米,绿化面积2501.76平方米)。物业公司负责办公楼及区域的安保、给排水设备和供电设备运行维护、保洁和绿化养护、职工食堂服务等。 2.为进一步加强和保障检察院办公大楼的安全、规范性运行,物业管理需满足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要求,做到“管理无缺陷,服务无盲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