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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教育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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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教育局北岸管委会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集中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教育局北岸管委会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集中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2023年07月03日 10:0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北岸管委会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集中采购
品目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

采购单位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教育局
行政区域北岸管委会公告时间2023年07月03日 10:0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7月03日至2023年07月21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1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中心502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5日 09:00
开标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中心502
预算金额¥4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项目联系电话0594-2631836
采购单位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山亭镇利山村利店2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先生,15080111683
代理机构名称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中心5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陈,0594-2631836
附件:
附件1G05172-招标公告.doc

项目概况 北岸管委会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集中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中心50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ZSG202305172

项目名称:北岸管委会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集中采购

预算金额:4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食品质量要求

备注

1

大米、食用油、小麦粉(含副食品、调味料、干货及奶制品)

1批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要求

所属学校见第五章

2

鲜肉、禽蛋

1批

3

蔬菜

1批

4

生鲜、冻品

1批

送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送货时间(日常):由中标企业与学校商定。

采购金额:结算时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适用于(无)。节能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监狱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信用记录,(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 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 ),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 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 )。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明细 描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03日 至 2023年07月2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中心502

方式:上门报名或邮寄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中心50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五十四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供应商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10.我司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http://www.)上发布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招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教育局

地址: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山亭镇利山村利店288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150801116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中心502

联系方式:小陈,0594-26318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 话: 0594-2631836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