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委托,现对恒丰银行宁波分行本部2023-2024食堂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的单位前来磋商。
一、项目名称:恒丰银行宁波分行本部2023-2024年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FNBJZCG2023030005
三、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
根据分行员工就餐需求,改善员工膳食质量,降低自主经营管理成本,决定通过竞争性磋商的形式,选取符合要求的食堂服务供应商,为分行提供专业化的食堂管理服务。入选的供应商需要资质过硬、服务态度良好;可以提供的食堂服务管理说明达到分行要求;有相关服务经验和较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和业内口碑。
2、采购服务要求
本次采购内容为食堂承包服务,服务团队配备人数:8-9人。服务内容包括员工餐厅早中晚餐、接待服务与管理等(具体服务内容详见“分行本部食堂情况简介及服务要求”)。
3、采购服务周期
本服务项目签定合同之日起期限为2年。
4、采购数量
本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取1家供应商。
5、项目验收标准
合同执行期间,分行将定期根据就餐人员对用餐的满意度作为最终验收内容。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有三年以上的从业经验,经营范围包括:餐饮、酒店、食堂运营,满足以上之一即可;
3、所有从业人员均具有有效的《健康证》;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须提供官网截图);
5、法定代表人(同为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磋商;
6、供应商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含代开);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7月11日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无不良信用及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信用中国截图等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提及的资料证件的扫描件于2023年 7月11日17时00分前发送至邮箱:(a0533001@126.com)进行报名登记,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所磋商公司全称、所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授权委托人姓名和手机号码。同时电话告知联系人:邢晶 联系方式:17663017509
3、售价:采购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户名: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
账号:801102201421006163
开户行:齐商银行科技支行
行号:313453001316
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
注:供应商在报名期间须进行采购人网站(http://www.hfbank.com.cn/)供应商单位的注册并须审核通过后报名才有效。网站注册审核单位选择恒丰银行宁波分行,项目类型为非科技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供应商操作手册》。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7月17日下午14:30前(北京时间);地点: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53号国际馨居1甲-15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 7 月17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竞争性磋商,请各供应商于2023年7月17日14:30准时参加线上磋商。
八、磋商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采购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九、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联 系 人: 俞经理
联系方式:0574-55228258
2、采购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53号国际馨居B座1甲-15
联 系 人: 邢晶;李伟涛
联系方式:0533-3183690 ;17663017509;13853334337
电子邮箱:a053300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