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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团餐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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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营养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营养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营养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GY-2023-0701FW

项目名称: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营养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3.1服务内容:营养餐配送服务

3.2学校人数:约730人

3.3用餐标准:详见采购文件(固定价格)

3.4菜谱设计形式:标准A:一荤、两素、一种主食。每餐8元/人

标准B:两荤、两素、两种主食。每餐12元/人

3.5餐费收取:餐费由配餐企业自行收取

3.6服务地点:①长春市二道区英康路4388号②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苇子村5队③吉林大路4639号

3.7送餐方式:热链配送

3.8 营养餐原则:应根据《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6》的要求进行营养配餐;午餐营养摄取量:具体参照《中小学生午餐营养配餐技术要求》

3.9服务依据及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等国家相关法规和学校规章。

3.10餐具的存放、消毒:学生餐盒由配餐企业无偿消毒保存,筷子或勺由学生自带。消毒:采用高温消毒、紫外线消毒等多种消毒方式对餐饮器具进行消毒。

存放:餐饮器具清洗消毒后,应放置专门存放餐盒、保温箱等器具的消毒库。运输食品的车辆和配送容器具:应每天进行清洗消毒,做好相应记录并形成档案以备查验。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三年(每学期1次,一年内2次),服务满意度测评达到80%以上,可续签下一年的合同 (合同每年1签),直至服务期满。续签期满后必须重新组织招标。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或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 3.2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活动;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4供应商需具备食品药品行政监督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包含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用餐配送”; 3.5供应商需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评级A级标准,并且在长春市教育行政部门登记备案;3.6供应商需提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3.7食堂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3.8近三年餐饮经营过程中没有任何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中毒事件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04日 至 2023年07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方式报名。网上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如下:将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且内容清晰可辨)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jlgygc@126.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进行确认。招标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审核合格后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供应商邮箱中,潜在供应商需填写完整并回传至代理机构邮箱,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将向供应商发送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评级A级,长春市教育行政部门登记备案证明、 (2)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的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项的资格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光宇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

地址:二道区英俊西街与英康路交汇

联系方式:王校长18504409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光宇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与普阳街交汇星海国际1栋1单元7楼

联系方式:田颖139448296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颖

电 话: 13944829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