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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阳县某单位主副食品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3-07-04

招标详情

饶阳县某单位主副食品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饶阳县某单位主副食品采购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饶阳县某单位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饶阳县某单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饶阳县某单位主副食品采购(二次)
2.2招标范围:主副食品采购及配送,主要包括蔬菜类、食用菌类、瓜、水果类、肉蛋类、奶类、饮品和各类杂粮及各种调料等。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一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五)本项目特定资质: 1、具备相应经营资质(食品经营许可证);2、投标人必须在以采购人单位为中心(车程30公里范围以内)有固定的食材配送点,需提供经营场地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05至2023-07-11,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泰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中华南大街1588号恒大绿洲19幢写字楼)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一)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6.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承诺书;7.相应经营资质(食品经营许可证);8.以采购人单位为中心(车程30公里范围以内)有固定的食材配送点,需提供经营场地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的复印件加盖公章;9.参加军队系统招标活动近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二)申领方式※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hbtyxmgl@yeah.net ,并致电招标代理机构 0318-2229688,按规定报名并缴纳招标文件费后,招标代理机构以收到投标人并按规定发送的邮件时间为准,投标人对其提供的资料及信息的准确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7-25 14:30 ,地点为 河北泰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衡水市桃城区中华南大街1588号恒大绿洲19号写字楼)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饶阳县某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泰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衡水市饶阳县 地址: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
邮编:

053900

邮编: 053000
联系人:

麻洪瑞

联系人: 李红
电话:

0318-2858250

电话: 13231853363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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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btyxmgl@yeah.net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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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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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衡水分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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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100418902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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