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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公安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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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公安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2023-7-4 18:01:43

一、采购项目名称:濮阳市公安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PYSGAJ[2023]37号

三、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00%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 号 ) 文件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 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1.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10%,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④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 10 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五、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本次招标是为确定濮阳市公安局局直办公单位食堂日常所用伙食物资的供货单位。中标人应根据招标单位的实际订货单,按时配送到指定地点,具体招标范围:

(1)大米;(2)面粉;(3)食用油;(4)豆制品;(5)鲜肉;(6)乳制品/饮料;(7)半成品荤菜;(8)冷荤(猪肉制品);(9)冷荤(禽类制品);(10)干货;(11)禽蛋;(12)水产品;(13)米面制品;(14)调味品;(15)一次性用品;(16)芽菜制品;(17)蔬菜;(18)水果;(19)面包等。

2.供货期限:一年。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且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5.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包。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凡具有合格经营法人资格,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的企业或个体经营户,均可参加投标。

2、投标单位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资格要求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均可参与(提供营业执照);

(2)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供应商开户行出具的近一年资信证明;

(3)提供近三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提供近三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6)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拆封《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投标人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7)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投标方案,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与处罚。

七、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信息:

7.1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前至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7.2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地点:濮阳市京开道与建设路交叉口西南角训达粮油三楼303。

7.3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7.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满足供应商资格条件,提供材料:留存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清晰、完整,包含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相关材料一并复印盖章)。

(1)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近三年任意一年审计报告;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7)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网页查询截图。

备注:1.上述报名资料应根据“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相对应的具体要求提供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可以只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本项目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报名时提供的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磋商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八、响应性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8.1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18日09时00 分(北京时间)

8.2响应性文件递交地点:濮阳市京开道与建设路交叉口西南角训达粮油二楼会议室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送达的响应性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7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京开道与建设路交叉口西南角训达粮油二楼会议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濮阳市公安局网站(https://gongan.puyang.gov.cn/)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濮阳市公安局

联系人:李警官

电 话:13213491010

招标代理: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6603931500

地 址:濮阳市京开道与建设路交叉口西南角训达粮油

濮阳市公安局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