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津洋口小学学校食堂食品原辅材料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为规范食堂管理,保障食品安全、卫生,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校食堂所需食品原材料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津洋口小学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项目。
二、资金来源
学校食堂经费。
三、招标范围
特别说明:
(一)资质符合的供应商最多可选择以下两个项目参与同一单位(学区内的学校或幼儿园)投标,投标时应分别提供标书。
(二)资质符合的供应商在龙舟坪学区内投标,同一类别的项目最多投送两个单位(学校或幼儿园)。若超过此项规定,所有标书视为废标。
各校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下列招标项目或合并招标项目:
1.大米、面粉、食用油(必须确保为非转基因食品、标准一等)
2.猪肉 (热鲜肉,检疫合格)
3.牛肉(热鲜肉)
4.鸡肉、鱼肉(热鲜肉,检疫合格)
5.干货、禽蛋、调味品类(食盐、酱油、食醋、调料、干货、禽蛋等符合国家质检标准)
6.蔬菜类(符合国家标准《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
7.豆制品(为非转基因大豆加工)
8.水果类(农产品安全质量 无公害水果安全要求)
四、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五、供货服务期
一年。供货合同一个学年一签,按评标得分高低确定中标人和递补中标人,若中标人违约,则供货服务终止,由学校确定递补中标人提供供货服务。不收取中标人供货质量保证金,但须购买食品安全保险。
六、资质要求
七、供货商服务承诺要求
1.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提供的质量标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货物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检疫报告复印件。
八、定标方式
九、结算方式
标的物到买方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后,提供正规税务发票,当月月底或次月月初结算货款,必须按时到学校财务室结算。
十、其他说明
十一、投标文件领取及其他时间安排(节假日不休)
1.投标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7月8日至7月10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领取地址:龙舟坪镇津洋口小学 2.接受质疑回复时间:7月11日至7月18日。接受书面提交的质疑,并回复。 3.其他时间:投标文件收取截止2023年8月10日上午9:00;8月10日9:00开始评标;8月11日在学校公众号、校门处、公示栏公告中标结果(中标人和递补中标人);8月11日至8月20日接受书面质疑(接收质疑投标人对本人的资质和评分的质疑);8月21日发放中标通知书,8月22日签订供货合同。
十二、龙舟坪学区食堂大宗物质招标采购评分标准
备注:若总得分相同,按评分表1-11序号顺序比较,第一项得分高者优先,若第一项得分相同,则比较第二项,得分高者优先,以此类推;若上述11项得分均相同,以评标小组最终票决确定中标顺序。
采购人:龙舟坪镇津洋口小学 咨询电话:13396151688(彭少宜)640 - 2023-07-06T070434.690.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