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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岳麓区雷锋街道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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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麓山梅溪湖实验中学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发布于 2023-07-07

招标详情

货物类合同预览 95817b8938f94dc9bde4eae7d6fe159e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202305180055-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麓山梅溪湖实验中学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尚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305180055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长龙式洗碗机洗碗机7400*1018*21131118500
2不锈钢圆形汤炉烹调电器Φ20cm26800
3硅胶垫其他橡胶制品配套塑胶制品60960
4不锈钢油格其他厨卫用具30cm,304#优质不锈钢,厚度1.0mm260
5食品级不锈钢炒勺其他厨卫用具8两,304#优质不锈钢,厚度1.0mm590
6不锈钢汤勺其他厨卫用具7分,304#优质不锈钢,厚度1.0mm575
7不锈钢腰形碟加厚其他厨卫用具8两,304#优质不锈钢,厚度1.0mm12216
8不锈钢食品夹其他厨卫用具中号,304#优质不锈钢,厚度1.0mm12132
9壁挂式风扇风扇Φ125205380
10电磁低汤炉烹调电器1300*700*1150114000
11不锈钢水池水池600*700*11501720
12工作台连下层板厨房操作台1500*700*80022820
13不锈钢水龙头阀门混合型,304#优质不锈钢,厚度1.0mm1128
14不锈钢盛菜盆其他厨卫用具二分之一,304#优质不锈钢,厚度1.0mm10680
15不锈钢油网其他厨卫用具500*5006492
16不锈钢烟包其他厨卫用具500*50091800
17不锈钢烟管其他厨卫用具500*500153750
18不锈钢弯头其他厨卫用具500*5001277
19低噪音轴流风机轴流风机直径5001970
20风管法兰不锈钢粗钢与风管配套5560
更多明细详见附件:合同明细.xls
合计金额小写: 642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陆拾肆万贰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分项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长龙式洗碗机

7400*1018*2113

超胜牌

1

118500

118500

2

不锈钢圆形汤炉

Φ20cm

新力士牌

2

3400

6800

3

硅胶垫

配套

恒基牌

60

16

960

4

不锈钢油格

30cm

雅利牌

2

30

60

5

食品级不锈钢炒勺

8两

雅利牌

5

18

90

6

不锈钢汤勺

7分

雅利牌

5

15

75

7

不锈钢腰形碟加厚

8两

雅利牌

12

18

216

8

不锈钢食品夹

中号

雅利牌

12

11

132

9

壁挂式风扇

Φ125

钻石牌

20

269

5380

10

电磁低汤炉

1300*700*1150

沁鑫牌

1

14000

14000

11

不锈钢水池

600*700*1150

尚品牌

1

720

720

12

工作台连下层板

1500*700*800

尚品牌

2

1410

2820

13

不锈钢水龙头

混合型

九头鸟牌

1

128

128

14

不锈钢盛菜盆

二分之一

雅利牌

10

68

680

15

不锈钢油网

500*500

尚品牌

6

82

492

16

不锈钢烟包

500*500

尚品牌

9

m

200

1800

17

不锈钢烟管

500*500

尚品牌

15

m

250

3750

18

不锈钢弯头

500*500

尚品牌

1

277

277

19

低噪音轴流风机

直径500

九洲牌

1

970

970

20

风管法兰

与风管配套

尚品牌

5

112

560

21

风管吊架

与风管配套

尚品牌

5

96

480

22

灭蚊灯

580*300

古派牌

20

120

2400

23

不锈钢洗手池

700*760*950

尚品牌

1

940

940

24

更衣柜

800*400*1800

尚品牌

3

730

2190

25

单通工作台

1800*800*800

尚品牌

6

4100

24600

26

紫外杀菌灯

常规

古派牌

5

128

640

27

不锈钢工作台

900*700*800

尚品牌

1

1350

1350

28

双星洗池

1200*760*950

尚品牌

1

1490

1490

29

热风循环消毒柜

双门

蒿健牌

5

6800

34000

30

五格保温售卖台

1800*700*800

尚品牌

14

1875

26250

31

售饭拼台

500*700*800

尚品牌

2

750

1500

32

不锈钢售卖窗口隔断

17000*3500

尚品牌

75

440

33000

33

不锈钢网状防蝇板

1000*500

尚品牌

16

50

800

34

不锈钢收污台

1500*700*600+550

尚品牌

4

1500

6000

35

不锈钢双孔收残柜

1800*700*1000+150

尚品牌

4

2500

10000

36

不锈钢条形餐桌椅

2000*1450*750

尚品牌

130

1100

143000

37

低噪音风幕机

1.8米长

米风牌

5

1800

9000

38

白色塑料菜筐

大号

恒基牌

25

17

425

39

蓝色塑料菜筐

大号

恒基牌

25

17

425

40

红色塑料菜筐

大号

恒基牌

10

17

170

41

食堂用长柄锅铲

大号

雅利牌

10

36

360

42

不锈钢调味盒

Ф20cm

雅利牌

10

26

260

43

漏瓢(稀)

雅利牌

5

24

120

44

漏瓢(密)

雅利牌

5

10

50

45

下粉长筷子

长度450mm

雅利牌

5

6

30

46

油缸带盖

10寸加厚

雅利牌

10

29

290

47

铁木砧板

直径42

雅利牌

10

120

1200

48

切菜刀

加厚

雅利牌

15

98

1470

49

砍刀

加厚

雅利牌

4

98

392

50

不锈钢水瓢

加厚

雅利牌

8

36

288

51

大潲水桶

配套收残车

恒基牌

10

75

750

52

不锈钢带盖份数盘

600*400*100

雅利牌

40

68

2720

53

食品级不锈钢打菜勺

3两

雅利牌

10

24

240

54

食品级不锈钢打菜勺

2两

雅利牌

10

22

220

55

食品级不锈钢汤勺

大号

雅利牌

10

26

260

56

食品级不锈钢汤碗

10.5cm双层

雅利牌

1500

10

15000

57

食品级不锈钢快餐盘

三菜一汤

雅利牌

2100

28

58800

58

食品级不锈钢调羹

中号

雅利牌

1500

3

4500

59

大号削皮刀

大号

雅利牌

10

12

120

60

铁木筷子

木制品

雅利牌

2000

2

4000

61

食品留样盒

不锈钢

雅利牌

50

12

600

62

餐具回收箱

800*520*450

恒基牌

15

68

1020

63

筷子消毒车

700*450*800

蒿健牌

4

2100

8400

64

电压力锅

16L

双喜牌

2

800

1600

65

电饭锅

23L

双喜牌

4

310

1240

66

不锈钢仓库地架

1200*500*300

尚品牌

20

600

12000

67

切菜机(素切)

切丝切片机

银鹰牌

1

4700

4700

68

洗地机

手推式

洁霸牌

1

5800

5800

69

地吹

1000W/220V

洁霸牌

8

1900

15200

70

开水器100L

12KW

泳邦牌

2

1800

3600

71

地刮

258*1130

恒基牌

20

70

1400

72

玻璃刮

258*165

恒基牌

10

60

600

73

地刷

230*70*1130mm

恒基牌

20

40

800

74

食材收纳箱(密封)

白色38.1*35.3*14cm

恒基牌

25

160

4000

75

食材收纳框

白色50*42cm

恒基牌

20

180

3600

76

食材收纳箱(密封)

白色35.3*22.6*14cm

恒基牌

10

140

1400

77

不锈钢粉面汤盆

直径18cm

雅利牌

1000

14

14000

78

圆转桌椅(配转盘)

桌面直径2米带转盘配14把实木椅

柏泉牌

2

6950

13900

合计金额

陆拾肆万贰仟元整

6420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合格。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交货方式:乙方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4.结算方式
95817b8938f94dc9bde4eae7d6fe159e642000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099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学校将按照市财政项目资金拨付方案支付合同款的9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21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一次性无息付清余款5%。

4.2 收款账户: 工商银行长沙远大路支行(长沙尚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901000109100057652)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整体项目质保期叁年。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验收方式:根据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该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商承担。

5、食品加工设备均应有永久性金属铭牌,铭牌内容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权利瑕疵担保

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2知识产权保护

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6.3保密义务

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7.5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合同中止与终止

11.1.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投标人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1.1.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11.2合同转让和分包

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分包或转包。

2 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3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11.3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雷锋街道看云路与松柏路交汇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东屯渡街道万家丽中路一段139号宽寓大厦2412、2413、2414、2415房-963室
法定代理人:彭云法定代理人:宋善艳
委托代理人:孔海文委托代理人:宋善艳
电话:0731-88863198电话:0731-88886109
传真:0731-88863198传真: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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