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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第二中学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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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第二中学2023年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配送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哈密市第二中学2023年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配送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哈密市第二中学

招标项目:承包学校师生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配送经营

招标形式:竞争性磋商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哈密市第二中学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配送项目,招聘2家集中采购配送公司

2、采购内容:米、面、油、蔬菜、海鲜产品、肉类、禽蛋、水果、调料等主副食品。

3.控制价: 米,面、水产品、冻货、干货调料调味品等以当日同等产品市场批发价 的基础上增加不超过6%;蔬菜整件配送与当日同等产品市场批发价的基础上增加不超过15%;蔬菜零星配送价格高于当日同等产品市场批发价,但必须低于同等产品市场零售价。

4.税率: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正规发票。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经营状况良好;

3、配送的食材凡纳入国家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送达时必须包装完好,标识清晰。物资验收实行索证制度,确保可追溯。必要时供货方必须出具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证明;

4、所有主、副食品必须每天按时配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5、各类食材具体数量和品种及要求以招标人订货通知单为准;

6、供应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肉鱼禽类、海鲜类、冻品类供应商还须提供检疫检验合格证;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点击总公司-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8、供应商须具有近三年类似规模业绩;

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谈判。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三、技术要求

1、配送的食材凡纳入国家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送达时必须包装完好,标识清晰。物资验收实行索证制度,确保可追溯。必要时供货方必须出具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证明;

2、所有食材必须按甲方提出的品种、规格、数量、时间等要求及时配送,并提供票据及食品原料相关的检验合格证书等。

3、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肉鱼禽类、海鲜类、冻品类供应商还须提供检疫检验合格证;

4、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招标人的一切修改要求。

5、货物的运输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由于运输和装卸造成的货物缺陷在交货验收时货物不能满足国家相关规定时,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更换,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四、原材料配送

1、所有货物必须无条件按招标人规定的时间,按时运送到指定的地点。小食品牛奶饮料、大米、面粉、食用油、禽蛋、猪肉、牛肉及副产品、大宗调料、干杂、蔬菜、冻分割家禽、冻调理肉制品须配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每日公示菜价。

2、采购人发现质量等问题,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及时予以解决;

3、运输工具、配送人员、包装材料和货物运输途中的防护措施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4、每次供货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当批次质量检验合格证等证明。

5、配送车辆和人员进入学校,必须遵守学校有关交通、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6、货物的标签标识内容必须真实,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产品(标签)标准的要求,标明产品名称、厂名、厂址、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五、原材料验收

1、所有货物及外包装必须安全、卫生、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质量要求,产品必须通过国家强制要求的各类认证;

2、所有货物必须符合卫生防疫、检疫部门,质量检验、监督等部门的相关质量要求,能出具相关权威部门近期有效清晰的质检报告单;

3、所有货物有较好的感官性状;

4、在合同期内,招标人将抽取投标人所配送的物资送至国家相关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一至两次,第一次送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第二次送检若检验不合格,送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若检验合格,送检费用由招标人负责。若送检质量不合格,将依据合同条款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终止合同,并按合同违约条款进行赔偿。

5、若投标人所提供物资的质量因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导致招标人被卫生防疫、检疫部门处罚,所产生的罚款费用由投标人全额承担,将依据合同条款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终止合同,并按合同违约条款进行赔偿。

6、原材料验收由招标单位业务管理方、供应方,双方现场检验,对供应产品的质量无异议数量准确无误后,双方签字,各自留存。

7、原材料在验收时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供应商无条件重新更换配送货物,更换后仍然不符合标准的招标方有权对供应商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8、任何因原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的食品安全或食物中毒责任,在确认导致问题的原材料品种后,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除对招标方进行赔付外,招标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9、采购人明确禁止使用含有兴奋剂的食品和添加剂,投标人应完全尊重甲方的行业惯例和要求,确保所供应食品中不出现含瘦肉精等类似违禁添加剂。

10、供应的食材能够索票索证和溯源,猪肉应按规定按时足量刷溯源卡。

11、中标人按照卫生防疫要求定期提供相应的食品出厂合格证,检疫证等相关证件。

12、因中标人供货质量原因,引起甲方食品安全事故,应按照新【食品法】及相关规定,除赔偿当期的原材料损失外,还应对由此引起的其他延续损失给予全额经济赔偿(包括医疗、声誉),并承担其他相应法律责任。

13、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产品米、面粉、食用油、肉制品的《检验报告》、对应产品制造厂商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制造厂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大宗货物米、油,面,肉类等应按照卫生防疫站和食品安全要求定期提供相应的食品出厂合格证、检疫证等证件复印件,不得向甲方供应违禁食品添加剂。

14、投标产品生鲜猪肉供应时(投标时无需提供)应符合生猪溯源体系的要求,并有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以及生猪定点屠宰厂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生鲜猪肉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产品《检验报告》,制造厂商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六、服务要求:

1、中标人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分包,中标人管理层人员备案制度,不得擅自更换管理层人员,需得到采购人同意,并备案后方可更换,若发现擅自更换管理层人员的,情节严重者,终止其合同,并追究其责任,

2、猪肉、牛肉及其副产品、冻调理肉制品、冻分割家禽的配送应有专用冷藏保险设备(如冷藏车)。

3、中标人应做好食品安全的保障工作。

1) 配送企业必须按所填订单配送,按规定时间送达学校,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2)配送企业提供的食品原材料是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配送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市场价。

3)配送企业配套设置“学校食品配送专用车辆”,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学校。

4)建立出入库台账。

5)配送人员应具备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6)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采购人将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学校食堂和配送企业,对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配送企业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影响学生正常就餐严重的取消配送资格,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7)建立退出机制。配送企业履约过程中,因质量、服务等方面发生重大违约情况,或学校连续两次对其测评结果满意率低于80%,将取消该企业的配送资格解除配送合同,并从新按顺序选择招标时排名第三的供应商签订配送合同,提供大宗食品服务,以此类推。

4、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产品的价格、检疫报告、销售许可证等。根据市场情况及指导价格,及时调整产品的供货价,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其他要求

1、满足学校食堂供货资质要求、具备较强供货能力和应急保障能力、供货价低于城区同期同类食材市场价、实力强、信誉好、满意度高的企业。

2、本次采购,供货合同由学校与供应商签订,期满后,重新组织学校食堂供应商进行采购工作。

3、学校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检测或检验检疫报告、本项目的管理层人员名单、法人身份证原件供学校审验,并留复印件存档备查。

4、学校应采取市场调查、同类比较、现场考察和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及时评估供应商价格是否合理、服务是否及时和质量是否稳定。

5、实行优胜劣汰机制,在学校食堂食材供货过程中,中标人应配合采购学校建立日常管理考核机制和定期回访制度,若发现供应商不守信用、以次充好或其它违规行为,由学校提出警告,情节严重的,学校须立即终止其供货合同。凡不守信用、未按采购方计划量、配送时间进行送货、食品安全不达标、缺斤少两、以次充好或有其它违规行为的供应商经查证属实的将一律列入黑名单并及时予以淘汰。

6、供应商对配送物资,在配送过程中要做好保鲜、保质措施,同时不得喷洒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保鲜或保质。否则一经查实,供应商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

7、采购学校需不定期的对供应商的所送物资进行委托第三方检验检测,保证物资无毒无害新鲜,利于烹饪,同时供应商做好相应的配送台账记录。

8、若采购学校发现在质保期内食材腐烂变质,将及时通知供应商进行处理,并更换相应数量的物资。

9、供应商需要做到售后服务专业化,建立适当配送网点便于各点之间相互调货,尽量满足采购人需求。

10、供应商应具有组织配送、调运、分拣、包装、二次搬运的能力。供应商具有固定的配送网点服务能力。

八、合同确定原则

1、中标人不得进行转包,分包,若发现中标人有此类问题,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2、如中标人因生产能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或虚假响应的,都将被取消中标资格,采购单位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侯选人签定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3、中标人开始配送起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出现下列违约行为,双方均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1)因食品质量问题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2)发现乙方有明显的不良诚信记录;(3)缺货补货不及时、不到位严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秩序;(4)经多次沟通协商仍不能解决存在的问题;(5)甲方发现乙方投标时的承诺、公司状况与实际运行严重不符合时;(6)甲方不按时结算故意拖欠乙方货款的行为等(寒暑假或非甲方原因除外)。(7)因产品质量不达标导致学校食堂无法正常使用。解除合同后该供应商将记入采购人黑名单将不得再参加本单位之后的任何类似采购项目,并沿用后一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合同。

4、其他未尽事宜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约定。

九、招投标相关事宜:

1、需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食品经营许可证》、“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截图(加盖公章);供应商须具有近三年类似规模业绩(至少一项);(以上资料除提供原件外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2、发标时间:2023年7月7日-7月9日

发标地点及方式:哈密市第二中学通过张贴公告、微信群、二中网站等发布公告。

3、投标时间:(上交标书)2023年7月10日,截止到上午13点。

投标地点:食堂二楼办公室

联系人:李永刚 18999443832

4、开标时间:2023年7月11日。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开标地点:北辰楼三楼会议室

十、评标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原则,实事求是原则

2、校方评标小组根据所投标书或提交的视频资料以及投标人现场阐述进行综合考量,确定重点考查对象。

3、校方评标小组对重点考查对象进行实地考察。校方评标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确定中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