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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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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广阳区公告时间2023年07月10日 08:4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7月10日至2023年07月1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廊坊市西昌路288号金昭大厦B座813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7月21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廊坊市西昌路288号金昭大厦B座813室
预算金额¥25.78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朋
项目联系电话0316-5212018
采购单位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20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朋0316-5212018
代理机构名称河北坤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廊坊市西昌路288号金昭大厦B座81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韩丽萍

项目概况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廊坊市西昌路288号金昭大厦B座81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KH-2023-50号

项目名称: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7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7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七部分“服务的内容及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0日 至 2023年07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廊坊市西昌路288号金昭大厦B座813室

方式:携带报名材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廊坊市西昌路288号金昭大厦B座813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廊坊市西昌路288号金昭大厦B座81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将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206号

联系方式:刘朋0316-5212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坤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廊坊市西昌路288号金昭大厦B座813室

联系方式:韩丽萍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朋

电 话: 0316-521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