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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区行政审批局(成都市新都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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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区行政审批局食堂后勤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N5101142023000195 二、项目名称:食堂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市鑫诚义德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和信成怡嘉苑学府路1517号 1,161,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成都市鑫诚义德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餐饮服务 食堂后勤服务 为成都市新都区行政审批局提供食堂后勤服务 具体每日就餐时间按采购人规定执行,不得自行提早、推迟、减少或增加供应时间,杜绝餐点无饭菜或冷饭菜的情况出现。采购人负责提供食堂设备、工具及日常消耗用品(纸巾、洗洁精、牙签、钢丝球、锅碗瓢盆等),成交供应商遵从厉行节约的原则,不得浪费资源。成交供应商对食堂的日常运行、人员做好管理工作。有规范而完善的为食堂量身定做的管理服务方案及相关管理制度。做好食堂日常统计等工作。对就餐区、工作区进行保洁,保持食堂环境干净整洁,符合卫生及餐具消毒的相关规定等,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供应商完成人员、机具的进场,并交付采购人初验,验收合格之日起,进入正式服务期。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法律法规规定开展食堂后勤服务,确保餐食制作的安全及卫生。 1,161,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袁进、徐谦、罗雪婷(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以三年总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100万元(含)以下部分按1.35%收取,100万元(不含)以上500万元(含)以下部分按0.72%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3.137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号:51011423210200005408[2023]00685。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200,000.00元/年。3.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4.本项目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5.成交金额:1,161,000.00元/年。6.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9396791,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马超东路289号金融服务中心7楼714室。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新都区行政审批局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育英路788号

联系方式:028-893487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兴乐北路88号1幢16层2号

联系方式:028-83977836、028-83995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张先生

电话:028-83977836、028-83995998

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10日


相关附件:
评审情况表---(N195)成都市新都区行政审批局食堂后勤服务采购项目.xls
(N195)成都市新都区行政审批局食堂后勤服务采购项目.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