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法院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补遗通知(2)
各潜在供应商: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小微企业不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故“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法院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补遗通知(1)”中修改的内容不再进行修改,以原上传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为准。
2.因修改内容不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故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不变。
采购人: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法院
地 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嘎栋么龙路17号
邮 编:666100
联系人:叶先生
电 话:0691-2584137
采购人代理机构:西双版纳佳利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曼城一期B1幢6单元501号
邮 编:666100
联系人:李晨溪、杨倩
电 话:0691-2225289、18787910956
2023年0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