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2.1营业执照: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注: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
2.2.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答方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注:须提供税务登记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其它证明材料(如税务机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税务机关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等)。
2.2.3资质要求:应答方须具备有效期内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须提供许可证复印件/扫描件。
2.2.4同类项目经验:应答方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应答截止日起三个月之前(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具备至少1个承包集体食堂服务或经营餐饮服务等同类项目经验。本项目应答方之间或应答方关联单位之间的业绩不纳入统计范围。
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如封面页、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及应答截止日起三个月之前实际开具的至少一张发票及该发票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证明文件。如为框架合同,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实际下达的采购订单/结算单/单项合同,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计入。应答截止日三个月以内的发票不计入,发票在税局官网查询不到的一律视为弄虚作假,取消应答资格,并纳入中移铁通广东分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库。
2.2.5应答唯一性:(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应答。(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分包、转包。
2.2.6财务及信誉要求:应答人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应答人目前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应答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问题。
注:
1)本比选文件所要求的资质、业绩等材料的,必须为应答方本人的资质、业绩等材料。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不得通用。
2)应答方对以上资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采购人一旦发现应答方具有弄虚作假行为(含提供虚假材料等),则该应答资料不参与评审,且纳入负面行为清单,后续3年内不允许其参与采购人的同类产品或服务项目报名和应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