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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行知学校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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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行知学校食堂及超市经营权转让交易公告

招标详情

安徽省行知学校食堂及超市经营权转让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0 11:11

项目编号:HJSGQ2023J007

本转让方(安徽省行知学校)拟公开转让安徽省行知学校食堂及超市经营权转让,现委托黄山方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按本公告内容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活动。本次公告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1.转让方:安徽省行知学校

2.转让标的简介:陶园餐厅1200平方米、学生超市600平方米和超市边门面100平方米。在校师生1500人(含走读生)左右。

本项目按现状公开转让,竞买底价为人民币45万元/年。

注: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实地查看,认真了解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清楚可能存在的实际数量及质量上的差异等各项风险,由此产生的问题与转让方、代理机构和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无关。

3.转让年限:四年(本次转让采用考核机制,1+1+1+1模式),合同期内年经营权转让费不设涨幅。

4.竞买保证金:人民币 5万元。

5.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

二、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评分采用综合评分法,设置商务分47.5分,技术分25分,价格分27.5分。意向受让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响应文件,评审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实质性响应审查,先进入资格和符合性审查,审查通过后依次进入商务技术分评审、价格分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综合得分最高的确定为受让方。交易会结束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当场签订《现场成交确认书》。

三、项目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20日8时30分前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第1页《关于企业办理CA证书和证书延期的一次性告知书》,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 0559 - 2351030(工作日)。受让方于2023年7月20日8时30分前持CA数字证书登录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报名材料进行报名,本项目网上报名操作联系电话055-6527291,网址http://ggzy.huangshan.gov.cn/),并随时关注网站答疑变更。

系统内报名并审核成功后自行在网站上领取评标办法及考核办法、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3)

四、项目交易底价

经营权转让底价为45万元/年。该交易底价由安徽省行知学校提供。

五、意向受让方资格要求

凡依法设立的境内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或食堂),均可参与报名。(但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接受报名,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http://www.court.gov.cn/网站查询为准)。

六、意向受让方报名和投标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身份证须提交正反两面));

2.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未委托他人办理该项目业务则无需提供);

3.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1)。

(二)现场投标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根据投标格式、评标办法及考核办法提供相关材料;

2.意向受让方认为可能需要提供的材料。

注:所有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提示:上述资料中,资格、符合性和技术分商务评审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单独装袋密封;价格标一式三份,单独装袋密封;在封口处盖意向受让方公章。意向受让方须在2023年7月20日9时30分前现场递交至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歙县徽城镇紫阳路19号城市规划展示馆二楼第一开标室)。

七、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查验及处置:

(一)意向受让方须于2023年7月20日8时30分前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指定账户汇入竞买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整。

收款人: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

开户行及银行账号分别为: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歙县支行

账号:520854971481000002003283

(二)竞买保证金企业法人必须通过本单位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的形式划转至我中心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竞买保证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将在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后查验竞买保证金缴纳情况,符合要求的方可获得交易资格。

(三)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受让方后,意向受让方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八、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的支付及产权交易手续费

(一)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的支付:受让方自签订《现场成交确认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第一年年经营权转让成交款和履约保证金。

(二)产权交易手续费

交易双方须于项目成交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歙县物价局批复的标准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支付产权交易手续费。收费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

收费

标准

备注

1000万元(含)及以下部分

4﹪

1、采取差额累进法计算。

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的,按皖发改价费函【2021】240号文件执行;

3、根据皖发改价费函〔2022〕127号文件要求,采取协议方式成交的,交易手续费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10%;以竞价方式成交的,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20%

1000—5000万元(含)部分

3﹪

5000—10000万元(含)部分

2﹪

10000以上—50000万元(含)部分

1.2﹪

50000万元以上

0.25﹪

九、现场交易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3年7月20日9时30分

(二)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歙县徽城镇紫阳路19号城市规划展示馆二楼)第一开标室进行交易,请参与本项目的意向受让方持现场投标资料准时参加,逾期未到视为弃权。

十、相关要求:

(一) 运营范围

1.食堂:为本校师生提供一日三餐自加工的饭菜和小吃服务;可为本校教工提供粮、油、蛋、面等主食原材料。饭菜窗口不得出售烟酒,不得出售预包装食品、包装饮料、水果等副食品,不得(未经学校许可)对校外营业。

2.超市:预包装食品、包装饮料、文化用品、小百货、日用品、水果等。不得出售有壳瓜子、口香糖、自制加工食品、烟酒等和国家明令禁止的商品。

(二)运营规则

1.受让方必须是自营,不得进行任何方式分包、转租。否则转让方有权视受让方违规,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2.受让方的运营活动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饮食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原料采购、贮存、加工、出售等各项工作,认真做好环境卫生。泔水等废弃物由受让方按当地政府部门要求进行处理。

3.受让方运营期间,必须自觉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学校对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卫生消毒、质量、价格、品种、服务规范等方面的监管。自觉缴纳各种规费,依法纳税。如果在相关的监管检查中被查出不合格或受到处罚,受让方须积极配合整改、缴纳罚金。

4.受让方自行办理单位或员工所需的各种证件(学校如可能可协助)。受让方所聘各类员工的工资、劳保福利和“五险一金”、食宿安置等,以及服装、体检、办证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所聘员工如发生意外伤残、伤亡事故,由受让方承担全部经济补偿责任及善后处理工作。

5.受让方为其运营的饮食、卫生、防火、防盗等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相应工作负有直接的组织和管理义务,应保证运营场所外一定范围内道路通畅、卫生整洁。如发生食品安全、火灾、失窃等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受让方负责,直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6.受让方所运营的商品应对师生负责,价格不得高于歙县市场价。

7.受让方应按学校教学规律和作息时间营业。学校有权调整本校的作息时间,有权对学生进出校门时间和日常管理做出要求,受让方不得干预并予以配合。

8.水电气费由受让方按实际发生额与当时费用标准,每月交纳给学校。

9.受让方不得在运营场所外设点,转让方也禁止其他人在校内设点。

10.受让方要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范围运营。凡超范围运营且不听学校劝止者,学校按每天1%的标准(履约保证金)扣罚其运营保证金。

11.运营过程中,受让方须严格按转让方要求使用学校指定的电子刷卡机或学校定制的餐券收银。

(三)合同签订

本项目采取1+1+1+1的方式签订合同。每年经营权到期后,考核通过则续签下一年度的经营权转让合同;如考核不通过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不再与受让方续签经营权转让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具体详见考核办法)。

(四)食品生产安全

1.受让方对食堂运营管理负全面责任,其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安全、消防安全、食堂维稳的第一责任人,对相应工作负有直接的组织和管理义务,独立承担全部风险和经济、法律责任。因卫生、质量、安全问题引发纠纷或达不到行业规范要求而受处罚,或其它发生食物中毒等责任事故的均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2.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饮食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国家相关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合法用工,员工需持有健康证;严格执行食材统一采购及“索票索证”制度;认真做好食品原料的采购、贮存和食品的加工、出售以及餐具洗消等各项工作。

3.接受学校和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自觉接受转让方对食品原料采购、生产加工流程、卫生消毒、饭菜质量、饭菜价格、饭菜品种、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全方位监管。做好食堂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确保食堂正常安全运营。

4.认真做好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工作,严格执行清洁消毒规定,有防鼠、灭蝇、防虫、防毒等安全措施,食堂泔水等废弃物由受让方按照当地政府职能部门要求进行处理。食堂周围5米内地域范围均属于受让方管理范围,需确保周边下水道通畅,定时清理隔油池确保畅通。

(五)特别约定

1.学校只提供现有的设施和设备,受让方必须妥善保管和使用,不得人为损坏和丢失,运营期满后,要如数归还,不足部分由受让方自行添置。食堂明厨亮灶及餐厅文化由受让方按学校要求负责建设,费用由受让方承担。特色小吃档口的设备添置及装修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对以上由学校投资添置的动产或不动产等设备,受让方只有使用权,所有权归学校。

如经营权转让合同期满或因受让方违约终止合同的,受让方前期投入的可移动设施由其自行处理,不可移动设施所有权归学校所有。

2.受让方在运营活动中,应及时结算业务单位货款,按时支付食堂员工工资。因受让方拖欠业务单位货款或拖欠员工工资导致相关投诉或诉讼的,将影响转让方对受让方的考核;对转让方造成不良影响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受让方相关责任。

3.委托运营合同期满后10日内,受让方须结清全部应付账款,若受让方存在拖欠货款或员工工资现象,视为受让方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转让方有权从营业款中直接支付所拖欠工资或查证属实的货款,转让方有权暂停结算受让方营业款,同时取消受让方下一轮投标资格。

4.受让方本月营业款在扣除相关费用后下月通过转账形式返还到受让方账户。受让方运营发生的水、电、气费用按黄山市收费标准据实结算,定期从营业款中扣除或自行按实缴纳。

5.受让方经营过程中,食品原材料须确保优质新鲜,使用冷冻产品比例不得高于所有菜品数量的10%。

6.转让方在合同签订前有权根据需要审核受让方投标文件中涉及的相关材料的真伪,受让方须积极配合,凡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转让方有权视投标结果无效。

7.在合同期限内,学校因发展需要在转让范围内新建、改建或在新址建设食堂超市时,受让方应全力配合。

8.受让方在投标文件中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厨师长等项目团队人员须常驻学校运营食堂和超市,不得私自更换人员,否则视为违约。

(六)责任风险

1.受让方要按投标书中的条款和双方签订的《食堂委托运营合同》规定,承担全部的安全、卫生、质量、效益、风险等责任。

2.受让方在运营过程中不得以“校方食堂”名义对外签定各类协议(含劳动合同),受让方在托管运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均与转让方无关。

3.受让方在竞价前需自行勘验现场,应就相关情况主动向转让方咨询,自行了解本项目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确认运营范围、面积及人数,并认可交易公告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受让方不得以未勘察现场为由,另外提出其他要求。如由此造成受让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七)其他要求

1.凡报名参加本项目者都视同已现场确认了转让范围并认可本项目现状及相关要求、合作协议条款要求,转让方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若拒绝签订《现场成交确认书》或违反本公告约定,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受让方需在项目成交日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办理交接手续。合同订立后7日内将交易合同送至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归档,若受让方违反本约定,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意向受让方对本公告若有疑问,请在2023年7月13日前书面向黄山方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我校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产权交易——澄清公告栏进行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一)项目咨询联系人:

安徽省行知学校 汪先生 联系电话:0559-6518284

(二)招标代理机构

黄山方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女士 联系电话:0559-6519795

(三)项目报名联系人: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 叶先生

联系电话:0559-6527291

附件:

附件1:法人授权委托书、承诺函

附件2:评标办法及考核办法

附件3:投标文件格式

安徽省行知学校

黄山方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0日

附件:

附件2:评标办法及考核办法.docx

附件:

附件3:投标文件格式.doc

附件:

附件1:法人授权委托书、承诺函.doc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