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序号:2023-BYZX-075 1、曹甸镇中心小学餐厅一楼门面房出租经研究决定,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招租事宜。 3、项目概况 (1)招租人:宝应县曹甸镇中心小学 (2)标的地址:曹甸镇中心小学餐厅一楼门面房 (3)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 一楼门面房约450平方米 (4)招租底价:10万元/年 (5)租赁期限:三年,即2023年8月28日—2026年8月27日。 4、承租人资格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意向承租人经营活动合法合规,诚实守信。 (2)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良好的职业素质和经营信誉; (3)未有过经济纠纷和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 5、出租要求: (1)门面房经营范围:不准经营危险品(含易燃易爆商品),不准开设娱乐场所(包括歌舞厅、游戏机室),严禁销售三无商品,不准从事餐饮行业。 (2)承租人不得从事易燃易爆、化工等危害公共安全等行业; (3)《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等证照,以及工商、 税务、卫生等部门的手续和费用均有乙方自己办理和负担,承包方经营手续不齐时不得营业,承包期不顺延; (4)乙方必须做好安全卫生工作台账,随时接受校内、外安全卫生部门检查。 区域卫生由承包方负 责; (5)承租期限:三年,租金一年一交,在承租合同有效期内,如政府规划调整必须无条件服从,且在3个月内腾空,且无任何补偿,但退还未到期房租。 (6)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从事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7)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成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8)租赁期届满时,出租方收回房屋,承租人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15日内无条件归还房屋,固定装潢部分应完整无条件交还出租方,逾期不还,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若因拆除附属装饰物造成房屋毁损,承租人需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9)承租户除承担每年的租金外,产生的如卫生保洁等费用,均由承租户自行负担。 (10)乙方必须按月交纳甲方的水电费(安装水、电表)。 (11)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作合同履约保证金。(甲方将保证金按三年定期存入银行),如无违法 、违规等情况,则合同到期后连本带息悉数退还给乙方,如有违法违规情况,将扣除全部罚款。 6、租金缴纳方式: 6.1 承租户在中标后需在五日内缴清第一年的租金,并与发包人在五日内签订正式承租合同。按照先交租金后承租,下一年的租金必须在上一年承租期满两个月前付清,如承租人逾期缴纳,按照月息2%承担逾期利息。逾期两个月仍未付清下一年租金,发包人将视为承租人违约,发包人有权解除承租合同。 7、评标办法:投标人报价高于招租底价的为有效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报价最高者为承租单位。 8、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经办人到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 独立企业法人报名时应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红章)。 自然人报名时应携带: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需签字)。 (3)报名后,购买招租文件,招租文件每份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9、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投标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2日~2023年7月18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宝应县泰山东路98号(亿丰商贸城北门对面)圆通物流园综合楼二楼 10、其他事项 10.1意向承租人一旦报名,即应视为同意和接受招租公告中的全部条件和要求。确定为承租人后,按照出租方的要求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不得提出异议。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人的承租资格,没收其保证金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10.2投标保证金:2万元(贰万) 联系人: 常维明 陈武 联系电话: 13852181513 18796697776 2023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