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发布时间:2023-07-13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食堂经营方遴选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本次综合评审项目为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食堂经营方遴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经营方报名参加。
一、标的概况
1.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食堂经营方遴选项目
标的坐落: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如皋校区、崇川校区
标的类型:学校食堂
项目标段:一标段:如皋校区第一食堂,约1000平方米;二标段:如皋校区第二食堂,约800平方米;三标段:崇川校区食堂,约800平方米
2.经营年限:“2+1+1”年
3.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如皋校区位于如皋市如城街道学宫路1号,占地面积74亩。周边与水绘园风景区相邻。校区内师生规模约2100人。校内有超市、菜鸟驿站等生活服务。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崇川校区位于南通市崇川区城山路24号。占地面积63亩。周边与濠河风景区相邻。校区内师生规模约1300人。校内有超市、菜鸟驿站等生活服务。
学校食堂与学生宿舍同处学校生活区。如皋校区第一、第二食堂分别在集贤生活区和育贤大厦;崇川校区学生食堂在一楼,教工食堂在二楼。各标段食堂均可独立经营,各自独立,功能区基本健全,符合食堂食品安全要求。内部各种加工设备基本齐全,能满足食堂运转。水电气全部到位,各食堂能独立结算。售饭系统采用一卡通、微信、支付宝聚合收费方式。食堂具体情况请投标人现场踏勘。
特别提醒:
(1)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专业布局设置,未来几年上述校区学生人数会有变少的可能;(2)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安排,会出现学生外出实习、实训,一定时段内在校学生人数会减少;(3)投标人应考虑到“互联网+餐饮”时代(如快递、外卖及大学生创业等业态)对传统餐饮业的影响。(4)上级无特殊要求,校园不实施封闭管理,师生可以根据学校规定自由进出校园;(5)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学校将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调整教学计划或教学方式。(6)三个标段的食堂建成时间较早,基本条件一般,中标供应商应经相关主管部门同意,满足规范生产、安全措施条件后方可经营,合同期内如有与上级主管部门(如市场监督、消防安全等)要求不达标的场地、设备、环节、措施等,中标供应商必须自行解决。(7)该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不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8)如遇校区布局重大调整,经营合同会提前终止,学校提前1个月通知供应商,中标人必须完全服从大局,不得有异议,无条件撤场,不得向学校提出补偿或赔偿要求。
4.其他情况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房屋经营用途:学校食堂
供应商现场踏勘:学校联系人:陶老师 联系电话:18962728826。
如皋校区:时间7月21日9:00-16:00;崇川校区:时间7月22日9:00-16:00。
二、意向经营方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餐饮类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服务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综合评审活动前三年内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的,或在环境保护和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有过不良犯罪记录的餐饮企业,一律不得参与本次竞选。违反本条规定参与竞选的,一经发现,取消一切资格(取消竞选、经营资格,委托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6.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年检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在原承租单位办理的合同期内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7.至竞选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无近三年内的处罚纪录;
8.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意向经营方,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选;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以挂靠、合作的形式参与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所有责任由经营方承担(需出具经意向经营方盖章的承诺书,并承诺一经违反,经营期间投入的为环境优化提供的固定设施设备无偿归委托方所有,经营方不可对其带走、拆除、破坏)。
撤场提醒:
原在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食堂服务且合同到期供应商再次参与本次投标,须提供撤场承诺书给学校后勤基建处,同时将相关场所的钥匙交还学校,学校出具证明。交钥匙的学校证明须在递交标书时出示。
三、评审条件及方式
按公告要求交纳了保证金的意向经营方才有资格参与后续的综合评审。综合评审得分最高且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经营方。若招标期满无意向经营方通过综合评审的资格审查,则本项目流标。
四、合同签订
详见本方案第二部分意向经营方须知。
五、费用承担
1.投标商承担参与遴选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本项目评委费由招标人支付。
六、参与保证金
1.投标商参加本次遴选请交纳参与保证金(银行汇票或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与个人汇款):伍万元(¥50000元)
汇入单位:南通市财政局
账号:1111820109000058268
开户行:工行青年路支行
备注:通师高专食堂项目
汇款单位须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否则将作为废标处理,退款时汇至原账户。银行汇票或汇款方式请备注:通师高专食堂项目。投标商尽可能使用银行汇票,使用汇款方式退款周期较长。
2.未按规定时间、数额、形式提交招租保证金的,不具备招租资格。
3.参与保证金处置方式
详见本方案第二部分意向经营方须知。
七、遴选公告期限
自比选公告在“南通教育网”“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竞选文件的获取,开标时间、地点
1.获取竞选文件:
时间: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7月20日;
地点: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南通市教育局网
方式:自行下载。
2.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8月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开发区育贤路2号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时孙楼306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开启
时间:2023年8月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开发区育贤路2号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时孙楼306。
九、联系方式
1.项目需求人:陶老师,电话:18962728826;
2.遴选联系人:王老师,电话:19851330059
十、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本项目所有相关信息均在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南通市教育局网上发布。
2023年7月13日
食堂经营方遴选项目20230713(上网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