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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宁县第一中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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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宁县第一中学食堂经营权公开招租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华宁县第一中学食堂经营权公开招租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华宁县第一中学食堂经营权公开招租项目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项目出租资产明细:华宁县第一中学学校内共有4个食堂,框架结构。汉族一食堂面积约276.60平方米,汉族二食堂面积约306平方米,一、二食堂共用餐厅面积540平方米,汉族三食堂面积约610平方米(含餐厅),清真食堂面积约330.5平方米(含餐厅)。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3-07-14 08: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华宁县教育体育局0877-5013800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华宁县第一中学 经办人: 李松平
办公电话: 13908896833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恒浩招标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杨从应
办公电话: 0877-5058508 移动电话: 13388891079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 ZH530400202300096001001
标段名称: 华宁县第一中学汉族一食堂经营权公开招租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07-21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08-08 09:00
开标地点: 华宁县1开标室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6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招租内容为学校食堂的经营权。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法定凭证等证明文件; 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 /
业绩要求: /
其他: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注:新成立企业无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2022年06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期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祝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2022年06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期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承诺); 7、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自行承诺); 8、信誉要求: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自行承诺);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承诺); 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1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为尊重民族饮食习惯,本招标项目第4标段的投标人必须是清真餐饮服务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回族(提供身份证),加工的食品符合回族饮食特点。注:本条内容是针对拟投第4标段的投标人的要求,拟投第1-3标段的投标人不需要提供材料。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0.06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08-08 09:00
标段 2
标段编号: ZH530400202300096001002
标段名称: 华宁县第一中学汉族二食堂经营权公开招租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07-21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08-08 09:00
开标地点: 华宁县1开标室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6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招租内容为学校食堂的经营权。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法定凭证等证明文件; 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 /
业绩要求: /
其他: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注:新成立企业无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2022年06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期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祝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2022年06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期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承诺); 7、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自行承诺); 8、信誉要求: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自行承诺);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承诺); 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1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为尊重民族饮食习惯,本招标项目第4标段的投标人必须是清真餐饮服务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回族(提供身份证),加工的食品符合回族饮食特点。注:本条内容是针对拟投第4标段的投标人的要求,拟投第1-3标段的投标人不需要提供材料。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0.06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08-08 09:00
标段 3
标段编号: ZH530400202300096001003
标段名称: 华宁县第一中学汉族三食堂经营权公开招租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07-21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08-08 09:00
开标地点: 华宁县1开标室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6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招租内容为学校食堂的经营权。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法定凭证等证明文件; 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 /
业绩要求: /
其他: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注:新成立企业无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2022年06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期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祝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2022年06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期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承诺); 7、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自行承诺); 8、信誉要求: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自行承诺);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承诺); 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1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为尊重民族饮食习惯,本招标项目第4标段的投标人必须是清真餐饮服务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回族(提供身份证),加工的食品符合回族饮食特点。注:本条内容是针对拟投第4标段的投标人的要求,拟投第1-3标段的投标人不需要提供材料。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0.06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08-08 09:00
标段 4
标段编号: ZH530400202300096001004
标段名称: 华宁县第一中学清真食堂经营权公开招租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07-21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08-08 09:00
开标地点: 华宁县1开标室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2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招租内容为学校食堂的经营权。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法定凭证等证明文件; 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 /
业绩要求: /
其他: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注:新成立企业无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2022年06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期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祝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2022年06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期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承诺); 7、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自行承诺); 8、信誉要求: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自行承诺);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承诺); 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1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为尊重民族饮食习惯,本招标项目第4标段的投标人必须是清真餐饮服务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回族(提供身份证),加工的食品符合回族饮食特点。注:本条内容是针对拟投第4标段的投标人的要求,拟投第1-3标段的投标人不需要提供材料。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0.02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08-08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招标公告 华宁县第一中学食堂经营权公开招租项目 .pdf 2023-07-12 20:23:29
2 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 华宁县第一中学食堂经营权公开招租项目.pdf 2023-07-13 17:07:45
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