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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食堂服务保障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发布于 2023-07-14

招标详情

某部食堂服务保障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2023年07月14日 16:22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某部食堂服务保障项目(第二次)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某部
行政区域资阳市公告时间2023年07月14日 16:22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07日更正日期2023年07月14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15182192971
采购单位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老师15182192971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雄烽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199号五冶大厦A2栋9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徐女士028-86055792转801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2023-VGBVBR-F10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某部食堂服务保障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 第三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表1 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表中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说明 更正为:

说明:(1)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函;

(2)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

(3)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4)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

(5)供应商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6)供应商成立时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止不足1年的,可提供公司章程复印件;

(7)供应商可提供承诺函。

注: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中第2-7项具有同等的投标效力,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

(二)招标文件 第三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表1 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表中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说明 更正为:

说明:(1)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

(2)提供承诺函。

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中第1-2项具有同等的投标效力,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三)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更正为2023年7月31日10时00分。

(四)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更正为2023年7月30日16时00分。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

联系方式:刘老师151821929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雄烽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199号五冶大厦A2栋9楼

联系方式:徐女士028-86055792转8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 15182192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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