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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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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青川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集中定点采购新鲜时令蔬菜的公告

招标详情

青川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青川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集中定点采购新鲜时令蔬菜的 公 告
发布时间: 2023-07-17 10:06

按照国家、省、市营养办的统一要求和《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37]号)和广元市农业局《关于广元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企业进入资格审查备案的通知》(广农函〔2016〕171号)文件精神,经青川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我县学校食堂供餐所需的新鲜时令蔬菜实行集中定点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供货方申报条件

(一)具有年报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的公司、企业或合作社。

(三)近三年无一般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四)产地环境:生产基地内无工业“三废”污染源,并设立相应标识牌;基地内道路、农田水利、环境卫生基础设施配套完善,能满足灌溉、运输等农业生产需要;基地定期开展农业环境监测评价,基地内土壤、大气和灌溉水等环境质量水平保持稳定。

(五)生产规模:生产基地相对集中连片。蔬菜种植面积不少于300亩,基地组织化程度高,以龙头企业、专合社为依托,推行企业(专合社)+基地+农户+标准的产业化经营模式。

(六)制度规范:执行“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书”制度;有良好的技术规范,农产品质量及主要生产技术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可遵循;生产基地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基地主要生产骨干和农户经过相应的农业标准化技术培训;主要农产品按标准规范组织生产,实行统一物资供应、统一生产技术、统一产品质量、统一品牌销售;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做出质量安全承诺,与当地农业部门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和责任书;规范生产记录、农业投入品档案,建立台账,并保存两年以上;对生产的蔬菜产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自检或委检,产品质量合格,近三年内无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

二、办理程序

(一)公司、企业或合作社自行申报。

(二)申报后,按照《青川县学校食堂2023年秋季至2026年春季集中定点采购新鲜时令蔬菜评审评分表》制作投标文件。

(三)县食安办、营养办主要成员单位依据投标文件对申报单位进行初审。

(四)对初审议定的入闱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

(五)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对申报单位生产能力、配送距离、服务质量、社会信誉等进行综合评议,按民主集中制原则确定不超过3家中标单位。

(六)通过《青川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集中定点采购中标单位名单。

(七)根据学校学生人数,进行合理划片供应。县教育局与中标单位签订定点供货合同,各学校参照后,再与中标单位签订供货合同。

三、对申报单位的相关要求

(一)产品价格要求:所供货物价格不高于配送学校所在地市场价格,并提供正规发票。

(二)产品质量要求:一是必须经县级(或以上)农产品检验部门或是由县级(或以上)农产品检验部门授权的检验机构检验的新鲜时令蔬菜,符合GB18406.1-2001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所有产品质量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二是为防范通过倒换包装、异地制假、中途掉包、市场抓货等作弊手段致使非定点产品流入食堂,采购方和采供管理方(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约定定点企业随时对货物的数量、出库和运送时间履行告知义务,随时提供出库凭证,送货时做到票货同行。

(三)供货地点及要求:供货公司、企业或合作社保证按时按质按量送货到签约学校,所供时令蔬菜须提供单批检验合格证。报价包含时令蔬菜产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装卸、仓储、配送、税费等全部费用,配送过程中须无条件更换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损耗品。

(四)财务结算要求:中标单位与学校每月结算。

(五)退出机制:公司、企业或合作社一旦被确定为定点供应单位,原则上一定三年。县食安办、县营养办主要成员每年实地复审一次,复审合格,由县营养办制发通知,复审合格中标单位方能续供。县食安办、县营养办成员单位或学校发现供货企业存在质量问题一次或接到其它方面投诉经查属实累计达3次的,或供货企业发生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即解除定点供应约定。

四、报名时间及获取定点采购评分表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7月21日17时止

五、报名地点:

青川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先生

电 话:0839—7205296 139-8125-5867

七、递送标书文件、申报表、审批表截止时间:

2023年7月28日17时



青川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青川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