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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启东市东南中学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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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江苏省启东市东南中学2023-2024学年度食堂原辅材料供货商资格入围工作的通知

招标详情

2023-2024学年度食堂原辅材料供货商资格入围工作方案

为加强学校食堂原辅材料源头管理,完善供货资格准入机制、价格竞争机制、信息公开机制,择优确定守法经营、诚实守信供货商,从源头保障学校食堂食品供应安全,全力打造阳光食堂、放心食堂、满意食堂。现对做好2023-2024学年度学校食堂原辅材料供货商资格入围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1.在学校食堂原辅材料供货资格入围考察、评估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在学校食堂原辅材料供货资格入围后竞价采购配送管理工作中,坚持动态管理、优胜劣汰原则。

二、法规依据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2019第45号令)、《中小学食堂管理服务规范》(江苏省地方标准DB 32/T 4036-202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家市场监督总局2018年7月发布2018年10月1日实施)等。

三、供货商入围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所有从业人员健康证(含送货和现场分割人员)。

2. 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SC”(“生产”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和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食品销售流通企业必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3. 豆制品具有在市级以上监管部门备案的小作坊证明(注册企业无需提供小作坊证明)。

4. 牛奶生产企业直接供货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代理销售的供货商须提供一级代理经销商的资质证明(上述证照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核对无误后盖章,原件退还)。

(二)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三)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一定的规模,有适合的仓储,能做到配送及时,服务到位(冷藏食品需提供冷库持有证明或租赁合同)。原料配送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配备专人和专用运输车辆,运输食品的温度和湿度应符合相关要求;配送过程中,车辆及用具应清洁卫生(需提供车辆信息和驾驶员等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相关信息)。

2.蔬菜供应商须提供与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单位签订的协议。

3.入围供货商须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用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赔偿。终止供货合同时,根据供货商履约情况,退还相应保证金(不计利息)。

四、入围工作基本程序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7月16日--7月23日)

学校通过网络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新一轮食堂原辅材料供货商资格入围活动的信息。

(二)报名和递交材料阶段(2023年7月23-7月31日)

供货项目:⑴大米、面粉;⑵食油;⑶酱油、食醋、料酒等调味品;⑷蔬菜;⑸鲜猪肉、鲜排骨(大排、肋排、带颈带尾排骨);⑹鲜牛肉;⑺新鲜禽肉类;⑻新鲜水产食品(鱼虾类和海产品);⑼禽蛋类;⑽米面加工品;⑾水果;⑿冻品类⒀豆制品;⒁学生奶(鲜奶制品);⒂定型包装的面包、蛋糕、饼干类,小学、初中(寄宿制学校早餐除外)主餐不得提供外购的糕点类食品。

(三)报名方式:

所有供货商,按资格入围要求,将相关纸质材料于2023年7月31日前送至递交地点学校总务处(2)食堂财务处。

(四)资质审核阶段(2023年8月1日-8月5日)

1. 我校成立资格入围审核工作组,根据本工作方案,制订学校资格入围审核工作方案。

2.我校供货商资格入围审核时,教体局抽调党群工作科等局行政事业科室人员现场监督资格入围审核全过程。

3.供应商入围资格不得转让。

4.对原资格入围的供货商诚信度差,有弄虚作假、以次充好情形的,一律取消其入围资格。对新报名的供货商须进行供货能力和信誉度评估,择优选择。

五、签订供货资格入围协议阶段

8月25日9:00在学校四楼会议室,学校与入围供货商签订入围协议(时间若有变更另行通知),供货商需携带单位公章及相应履约保证金(采用微信支付,金额详见附件5)。入围后的供货资格必须参与学校每个竞价周期的竞价报价。

江苏省启东市东南中学

2023年7月15日

学校食堂原辅料供货商资格入围报名材料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