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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京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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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院区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详情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方院区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方院区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参选人应在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外科二病区楼B1综合管理组获取比选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方院区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6.5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5万元(人民币)超过限价视为无效参选文件

服务有效期:至采购及安装工作结束

其他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合同履行期限:至采购及安装工作结束

3、项目需求:

(1) 为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方院区食堂提供如下设备采购及安装。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mm)

单位

数量

排烟系统(主食间、加工间、售卖间)

1

低噪音后倾风柜

950*1100*910

1

2

静电低空净化器

15000m3/h

1

3

排烟罩

5600*1000

1

4

排烟管道

300*400

18

5

排烟风柜

780*880*740

1

6

低空油烟净化器

10000m3/h

1

分餐间

1

四格加热台

1600*600*700

3

加工间

1

万能蒸烤箱

910*810*1080

1

2

多功能大功率绞肉机

810*740*985

1

售卖间

1

圆形煮面炉

Φ600*900

1

2

商用连柜六头煮面

机落地式(电意粉炉)

800*800*800

1

3

日式电铁板烧

1200*800*800

1

4

商用柜式六头电磁炉

方形1200*800*800

1

通道

1

电开水器

530*410*930

1

办公室

1

文件柜

900*420*2000

1


(2)采购及送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采购及安装工作。

(3)送货地点: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方院区食堂。

(4)质保要求:设备质保期不少于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包参选或者在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参选;

3、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参选人资信证明:供应商不能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请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2023年7月19日至 2023年7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外科二病区楼B1综合管理组

方式:

1、 需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 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有效证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 需携带参选人企业简要介绍、业绩清单及简要证明材料(合同/发票复印件等)(须加盖单位公章)

4、 需携带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第4条中所规定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注: 以上报名材料均须装订成册且含有参选人单位信息、联系人姓名、电话等有效信息。

费用: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仅接受现金)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对本次采购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82267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