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丹阳中学食堂厨具设备采购(第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马鞍山中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L-MAS-SC-2023-051
2、项目名称:丹阳中学食堂厨具设备采购(第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1万元
5、最高限价:同预算价
6、采购需求:丹阳中学食堂厨具设备采购(第二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和安装调试等所有工作并验收合格。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9、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2.1.1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5、已从马鞍山中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
6、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磋商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24个月。
三、获取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 7 月 17 日至2023年 7 月 25 日,上午8:00 —11:30,下午2:00—5:30(注:不少于5个工作日,节假日休息)
2、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1)邮件获取:供应商可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将获取磋商文件所需的材料发送邮箱至2357863165@qq.com,磋商文件在收到报名资料后1个工作日内发送至供应商邮箱(如邮箱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所需的材料在递交磋商文件时将原件一并提交)。
(2)现场获取(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汇金广场4栋402室)
(3)所需资料:单位介绍信(注明单位代表姓名及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注: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成功,资料不予退还。
3、磋商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 0 元整,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 7 月 28 日10:00(北京时间)
2、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博望区财政局开标室(马鞍山市博望区博望镇永新路荣博佳苑8号楼一楼105室)
五、开启:
1、开启时间(磋商时间):2023年 7 月 28 日10:00。
2、开启地点(磋商地点):博望区财政局开标室(马鞍山市博望区博望镇永新路荣博佳苑8号楼一楼104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体: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政府网站。
2.供应商仅须委派1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现场提交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并参与磋商。磋商当日,应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提前到达,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马鞍山市丹阳中学
地址:马鞍山市博望区辽河西路
联系方式:189555087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马鞍山中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汇金广场4栋402
联系人:李彦霖 电话:173555506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彦霖 电话:1735555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