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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旧县乡人民政府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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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旧县镇政府食堂承包方案公开比选公告

招标详情

上杭县旧县镇政府食堂承包方案比选项目,现面向社会公开邀请合格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前来参加比选。

一、项目概况

1.比选项目名称:上杭县旧县镇政府食堂承包方案;

2.比选项目地点:龙岩市上杭县旧县镇;

3.比选项目内容,具体如下:

3.1 食堂开餐时间:夏季早餐7:00-8:00,午餐12:00-13:30,晚餐18:00-19:30;冬季早餐7:00-8:00,午餐12:00-13:30,晚餐17:30-19:00,比选人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前向中选人提出就餐时间调整。主菜品(不含时蔬)原则上周一至周五不重样。应急突击任务加班快餐按25元以内一份(不含包装费)供应。

3.1.1 早餐:稀饭加小菜6至8样凭选(每天必须确保有1种以上新鲜蔬菜,水煮黄豆或花生)、油条、包子、馒头、水煮蛋、茶叶蛋、烧麦、肠粉、豆浆、粉、面等多种选择。

3.1.2 中餐:每餐菜品不少于3样,且至少有一荤两素。要确保汤品一种,以大锅煮汤类为主、炖罐类为辅。

3.1.3 晚餐:晚餐按中餐要求标准提供饭菜,若有变动比选人应事先通知中选人。晚餐可提供简易小炒、炒(煮)粉面、炒饭、清汤粉等个性多样服务。

3.2 收费标准:早晚餐标准10元;午餐标准12元;

3.3 公务接待采取席桌另按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执行。

3.4 中选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因管理失误导致财产及人身损失,责任由中选人承担。承包期间,中选人不得擅自转包或改变服务性质,若擅自变更经营者或改变服务性质,则视为中选人单方违约,比选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不承担因终止合同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承包期未满,承包人因故需终止合同,须提前30日向比选人提出书面申请,比选人同意后5日内必须撤离。

3.5 比选人提供经营和服务的食堂场地、厨房设备、家具、电器等,由双方共同清点列表后交给中选人无偿使用。中选人负责对食堂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更新,且由此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中选人承担,但承包期满后中选人须按清单交还设备和物资,如有损坏或遗失按比选人采购价折旧赔偿。中选人根据经营需求需添置的其他低值易耗品、小型设施设备,由中选人自行承担,添置大件物品须报分管领导经班子会研究决定可进行添置,费用由比选人支付,所有权归比选人。

3.6 食堂全年无休,中选人必须服从比选人安排管理,做到随时准备供餐,造成误餐或停餐等,中选人需承担包括经济赔偿等责任。中选人应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具备食堂运转所需的流动资金,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3.7 中选人必须遵循食品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办好食品卫生许可证,其工作人员必须是通过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人员;食堂所用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要求,且所有进货渠道需提交党政办备案并提交食品安全保障承诺书,其中食堂所使用油必须是新鲜猪油或品牌非转基因食用油。日常中若发现使用“三无产品”或发霉、变质物品等类似情况两次,比选人有权解除合同,中选人不得向比选人提出任何赔偿要求。中选人要做好食堂菜品留样,若出现食品安全事故,一切法律责任由中选人承担。

3.8 测评办法:适时组织干部职工对食堂进行测评,从服务质量20分、菜品搭配20分、菜品口味30分、卫生情况30分等4个方面进行测评,总分100分。80分以上(含)为满意。60-80为基本满意,60分以下为不满意。三次测评不满意提前终止合同。

4.试用期:试用期为期一个月,若试用期期间测评不合格则由比选第二名递补进入考核试用期。

5.押金:本比选项目中选人应在签订合同前以转账形式提交1万元押金(第一次测评结果为不满意予以提醒,第二次测评结果为不满意扣押金的30%,第三次测评结果为不满意则提前终止合同)。

6.承包服务期:贰年,采取1+1的承包方式,即:第一年在服务期满前1个月,符合比选人上述各项要求且适时测评均分达60分及以上,可继续签订第二年合同。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从事餐饮行业或负责食堂承包(经营、管理)工作一年以上,并提供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备查)。

3.比选申请人优先为食堂主厨(或夫妻工)。

4.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5.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具有符合规定的健康证。

6.本项目接受自然人参与比选,若比选申请人为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报名时间

愿意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 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上杭县旧县镇人民政府(龙岩市上杭县旧县镇河西村排子上路25号)报名,相关比选资料查看附件。


四、项目比选保证金

1.比选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

2.比选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报名截止时间前。

3.比选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单独密封。


五、本项目比选方法

综合评分法


六、比选时间与地点

1.比选时间:2023年7月24日9 时00分(北京时间)

2.比选地点:旧县镇人民政府


七、关于本项目比选的其他事宜,请与比选人联系

比 选 人:龙岩市上杭县旧县镇人民政府

地 址:龙岩市上杭县旧县镇

联 系 人:小修

联系电话:0597-3561001


附件3:比选申请文件格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