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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大同幼儿园食堂原辅材料供货商资格入围公告(2023-2024学年度)
为加强学校食堂原辅材料源头管理,完善供货资格准入机制、价格竞争机制、信息公开机制,择优确定守法经营、诚实守信供货商,从源头保障各学校食堂食品供应安全,全力打造阳光食堂、放心食堂、满意食堂。现将启东市寅阳镇教育管理办公室下辖各校2023-2024学年度食堂原辅材料供货商入围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在学校食堂原辅材料供货资格入围考察、评估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在学校食堂原辅材料供货资格入围后竞价采购配送管理工作中,坚持动态管理、优胜劣汰原则。 二、依据法规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2019第45号令)、《中小学食堂管理服务规范》(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T4036-202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家市场监督总局2018年7月发布2018年10月1日实施)等。 三、入围条件 凡供货资格入围的供应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所有从业人员健康证(含送货和现场分割人员)。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SC”和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食品销售流通企业必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豆制品具有 (略)的小作坊证明,注册企业无需提供小作坊证明;学生奶生产企业直接供货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代理销售的供货商须提供一级代理经销商的资质证明(上述证照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核对无误后盖章,原件退还)。 2.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一定的规模,有适合的仓储,能做到配送及时,服务到位。原料配送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配备专人和专用运输车辆,运输食品的温度和湿度应符合相关要求配送过程中,车辆及用具应清洁卫生。 2.蔬菜供应商须提供与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单位签订的协议。 3.入围供货商须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用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赔偿。终止供货合同时,根据供货商履约情况,退还相应保证金(不计利息)。 四、供货项目 ⑴大米、面粉;⑵食油;⑶酱油、食醋、料酒等调味品;⑷蔬菜;⑸鲜猪肉、鲜排骨(大排、肋排、带颈带尾排骨);⑹鲜牛肉;⑺新鲜禽肉类;⑻新鲜水产食品(鱼虾类和海产品);⑼禽蛋类;⑽水果;⑾冻品类;⑿豆制品。 五、提交材料 六、报名办法 1.现场报名和递交材料时间:2023年7月20日~7月3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30。 2.相关证照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均需盖章,原件由审核单位核对无误后退还。 3.报名地點:启东市寅阳镇教育管理办公室财务室。 4. (略)七、附件表格 附件1:报名表 附件2:承诺书(学校食堂供货商) 附件3:供货商入围协议 附件4:履约保证金收费标准 附件5:2023-2024年度学校食堂供货资格入围接收材料清单 |